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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国内双保理业务协议文本》课题专家评审会议在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5-09-14 作者: 来源: 浏览:700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白瑞明发表讲话

中国银监会法规部综合处处长徐文胜发表评审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李志刚发表评审意见

保理专业委员常务副主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贸易与现金管理部副总经理杨悦蓉发表讲话

交通银行公司部高级产物经理邢梅琳解读课题报告

会议现场

    2015年9月10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银行间国内双保理业务协议文本》课题专家评审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邀请中国银监会法规部综合处处长徐文胜、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李志刚等专家对课题进行专题评审。课题组组长单位交通银行、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汇丰银行(中国)等7家编写单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业务协调一部主任、保理专业委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路红卫主持。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白瑞明,保理专业委员常务副主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贸易与现金管理部副总经理杨悦蓉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白瑞明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公司间赊销形成的应收账款总额增长较快。盘活流动资产、改善公司经营现金流的保理业务越来越受到公司的青睐。我国目前开展的国内保理业务主要以由一家保理银行提供服务的单保理业务为主。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由两家保理银行分别提供保理服务的双保理业务需求日益增长。由于双保理业务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业务流程也较目前普遍开展的单保理业务流程区别较大,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内双保理业务的业务流程和权利义务关系,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编制我国银行间开展国内双保理业务的示范性文本,是很有必要,具有现实的重要意义。同时感谢课题牵头单位交通银行以及各参与单位在课题实施过程中付出的巨大努力。他希望各位专家评委给予课题更多的指导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保证课题研究报告的客观性、可行性和权威性。

    课题组组长单位交通银行公司部高级产物经理邢梅琳向评审组全面、详细地介绍了课题研究的背景、目的和全部内容。与会的评审专家依次从报告的学术价值、现实意义和有待改进之处发表看法,并和课题组成员在会上进行了充分交流与互动,同时对课题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与会评审专家经认真研究、评议,一致认为,课题结构完整、脉络清晰、内容详实。文本明确了银行间双保理业务的定义以及相关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业务操作流程进行了约定,并就卖方保理银行如何转让应收账款、买方保理银行如何履行担保付款责任以及商业纠纷发生时各方的权责进行了规定。专家组认为,本课题达到了预计的研究要求,同意评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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