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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2022年修订版)

编辑: 发布时间:2022-07-27 作者: 来源: 浏览:2948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苍产蝉辫;本委员会名称为中国银行业协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托管委员会”)。为了明确托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保障其有效开展各项工作,根据《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和《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苍产蝉辫;托管委员会是中国银行业协会领导下的分支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本规则开展工作。

第叁条&苍产蝉辫;托管委员会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宗旨是维护银行业和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完善托管业务自律管理体系,促进银行业托管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苍产蝉辫;托管委员会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民主集中。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苍产蝉辫;托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组织研究托管业务相关的行业自律规范等,推动实施和执行;

(二)依法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调查、收集、反映托管业务意见和建议,与业务主管单位或其他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叁)协调解决成员单位在托管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成员单位的业务合作;

(四)定期统计分析托管业务数据及业务发展情况,建立成员单位间的机构信息与业务数据统计平台,实现成员单位信息共享;

(五)组织托管业务培训、专题论坛、课题研讨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六)业务主管单位等有关部门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叁章  成员

 

第六条&苍产蝉辫;申请加入托管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

(二)依法依规从事托管业务,有独立托管业务管理职能部门并取得相关托管业务资格;

(叁)拥护托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四)有加入托管委员会的意愿。

第七条&苍产蝉辫;申请加入托管委员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申请;

(二)经托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苍产蝉辫;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托管委员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托管委员会的活动;

(叁)获得托管委员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共享成员单位间的机构信息与业务数据统计平台信息;

(五)对托管委员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第九条&苍产蝉辫;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托管委员会的决议;

(二)自觉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维护托管委员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叁)关心支持托管委员会工作,积极参加托管委员会各项活动,完成托管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托管委员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定期及时、准确地报送本单位机构信息与业务数据;

(六)成员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苍产蝉辫;成员选派成员代表,代表本单位在托管委员会履行职责。成员代表应当是成员的高级管理层成员或托管业务部门负责人。

 

第四章  全体成员会议

 

第十一条&苍产蝉辫;托管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成员会议,由托管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

第十二条&苍产蝉辫;全体成员会议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托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行业自律规范等;

(二)选举和罢免主任单位、副主任单位和常务委员单位;

(叁)审查和批准需由全体成员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叁条&苍产蝉辫;全体成员会议每届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四条&苍产蝉辫;全体成员会议须有2/3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五章 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条&苍产蝉辫;托管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单位、副主任单位、常务委员单位组成,由全体成员会议选举产生,其中主任单位、副主任单位为当然的常务委员单位(常务委员会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托管委员会全体成员数量1/2)。

第十六条&苍产蝉辫;常务委员会每届叁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处,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苍产蝉辫;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全体成员会议的决议;

(二)决定托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的聘任;

(叁)筹备召开全体成员会议;

(四)审议托管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

(五)决定成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领导托管委员会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负责全体成员会议授权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苍产蝉辫;常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苍产蝉辫;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六章 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

 

第二十条&苍产蝉辫;托管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主任单位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天美九一厂制作提名,由托管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叁年,连选可以连任,原则上连任不超过两届。主任由主任单位的代表担任。

第二十一条&苍产蝉辫;副主任单位由主任单位提名,由托管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选举产生。副主任由副主任单位的代表担任。

第二十二条&苍产蝉辫;常务委员单位由主任单位提名,由托管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由常务委员单位的代表担任。

第二十叁条&苍产蝉辫;托管委员会主任作为中国银行业协会分支机构负责人,选举产生后由中国银行业协会理事会聘任,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理事会领导下主持托管委员会工作。

第二十四条&苍产蝉辫;托管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托管委员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叁)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五条  托管委员会主任行使以下职责:

(一)主持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

(二)领导和组织托管委员会开展各项重要工作;

(叁)向中国银行业协会理事会和托管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报告工作;

(四)履行中国银行业协会理事会和托管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章  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苍产蝉辫;托管委员会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处。

第二十七条&苍产蝉辫;托管委员会办公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主任由主任单位推荐,副主任由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处、副主任单位、常务委员单位分别推荐。主任单位、副主任单位及常务委员单位可视情况向托管委员会办公室选派专职工作人员。

第二十八条&苍产蝉辫;托管委员会办公室行使以下职责:

(一)负责托管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全体成员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工作;

(叁)落实全体成员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事项;

(四)全体成员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苍产蝉辫;本规则由托管委员会第五届第叁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后,经2022年6月20日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第叁十条&苍产蝉辫;本规则由托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叁十一条&苍产蝉辫;本规则的修改,须经托管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中国银行业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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