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在金融领域推广仲裁方式,充分发挥仲裁解决争议所具有的灵活、专业、便捷和保密等优点来解决金融争议,中国银行业协会决定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合作,在金融领域宣传、推广运用仲裁方式解决金融纠纷。经多次磋商,双方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并于2007年9月29日签署了《合作意向书》。
开展金融仲裁,首要任务是要有一支银行业自己的仲裁员队伍。按照《合作意向书》的有关精神,银行业机构的仲裁员选拔通过会员单位相关专业人士申请、协会向贸仲委推荐、贸仲委审核聘任的方式进行。经双方多次沟通协商,最终有26位银行业法律、金融方面专家于2008年5月获聘贸仲委银行类机构仲裁员。为使会员单位以及社会公众了解银行业机构仲裁员信息,便于会员单位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相关争议,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于2008年9月收集整理了获聘的仲裁员简历,现予以公布(简历附后)。
今后,协会将继续推进与贸仲委的合作,通过法律工作委员会的平台进一步在金融领域宣传推广运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断壮大银行业仲裁员队伍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积极研究探索与贸仲委更深层次的合作方式,结合会员单位的业务需求,推进金融仲裁工作稳步前行。
链接:仲裁员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