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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银行业失信人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工作研讨会在太原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7-06-12 作者: 来源: 浏览:4967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主办山西省银行业协会协办的全国银行业失信人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工作研讨会于5月24日在太原召开。国家发改委财金司信用处万鹏、银监会行政处罚处处长马晓伟、山西银监局副巡视员李瑞杰、山西省银行业协会专职副天美九一厂制作赵邯平、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赵濛出席本次研讨会。来自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部分地方银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及法律工作委员会专家库专家50多人参加会议。

    山西银监局副巡视员李瑞杰作会前致辞指出,本次会议在山西召开是对山西银监局及山西省银行业协会工作的支持和指导。银行是经营信用的公司,开展失信人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工作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也是净化金融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山西地区发生了一些违约案件,信用环境有待改善,在开展失信人惩戒工作中仍存在诸多困惑,中国银行业协会召开本次研讨会,为今后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指明方向。

    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赵濛在座谈会上指出,银行业开展失信惩戒相关工作是贯彻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和郭主席讲话精神的需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防控风险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提升中国银行业协会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他强调要将依法合规原则贯穿银行业失信人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工作始终,尤其是在失信人信息甄别、核查、认定等环节,要严格遵守相关程序安排,保证失信信息的准确性,避免产生法律纠纷,维护金融机构债权人合法权益。银行业失信惩戒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很多问题不仅需要研究,还要共同从多个维度进行探索,国发〔2014〕21号、国发〔2016〕33号及发改财金规〔2017〕454、460号等文件,明确了加快推进涉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及银行业失信人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工作方向。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共同学习了国务院、国家发改委、银监会最新出台的政策文件,讨论了《中国银行业“失信债务人”信息管理办法》并提出修改意见。会议还讨论了银行业有关合同失信惩戒示范条款、《失信惩戒条例》建议提纲及银行业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违纪信息共享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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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银监局副巡视员李瑞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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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赵濛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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