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维护中资银行在欧良好经营环境,中银协代表中国银行业就《资本要求指令第6版》(草案)中跨境业务和第叁国分行相关规定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反馈意见。
2021年10月2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其向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提交的对《资本要求指令第6版》(CRD 6)等的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主要内容包括:执行巴塞尔协议III中资本计量等相关改革措施,提高银行业对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的抵御能力以及对欧盟内银行实施更严格监管等。
中国银行业协会对欧盟委员会为加强银行韧性和提高金融稳定性而提出的《资本要求指令第6版》、《资本要求条例第3版》(CRR 3)、《银行恢复与处置指令》(BRRD)等一揽子法律法规的修订议案表示支持。然而,该草案中对于欧盟内第三国分行监管的相关内容将对部分中资银行集团及其欧盟内分行带来影响。对此,中银协开展了研究,听取了有关机构的意见,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中国银行业协会对于欧盟<资本要求指令第6版>(草案)中跨境业务和第三国分行相关规定的意见书》。
意见书强调来自中国的第叁国分行为欧盟经济带来了切实的益处,而对欧盟金融稳定的影响有限,希望欧盟委员会仔细校准、设计和实施该方案,以避免限制第叁国分行支持欧盟经济的能力,进而导致欧洲公司可选的融资渠道减少和欧盟金融市场流动性降低等意料之外的结果。
附件:中国银行业协会对于欧盟《资本要求指令第6版》(草案)中跨境业务和第叁国分行相关规定的意见书.辫诲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