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30日,在深圳召开的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成员大会上,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汇丰(中国)、民生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华夏银行、渣打(中国)和星展(中国)共17家成员单位举行了隆重的签约仪式,共同签署了《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国银行业协会杨再平专职副天美九一厂制作、招商银行张光华副行长及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深圳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公约》旨在对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发挥引导和促进作用。《公约》主要内容是约定成员单位共同培育保理业规范有序、积极进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保理业务领域的自律工作,全面发展贸易融资服务;倡导成员单位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加强业务协作。
《公约》是保理专业委员会成立后,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制定的第一份保理业务自律规范性文件,在中国保理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公约》将对规范专业委员会管理,加强成员单位行为约束,促进保理行业健康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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