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国家学位委员会从2011年起,开始设置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并鼓励高等院校积极与行业协会合作办学,培养胜任在各类商业银行从事金融业务的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为此,我会与武汉大学商定每年根据国家金融政策需要和行业发展需求,为会员单位定制培养一批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定位于在职、委托培养研究生)。2013年度招生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至31日,详情请参阅附件《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3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班)招生简章》以及《对于商请协助组织2013年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紧急通知》(银协发〔2012〕74号文)。请各会员单位协助选派并组织员工自愿报名参加。
中国银行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