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公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改进小微公司和三农金融服务,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产物。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银协)从即日起面向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2014年服务小微公司和三农双二十佳金融产物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为公益性、非盈利性活动,由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公会)负责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申报和初评工作,中银协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二审、实地考察(抽查)和终审工作。
(二)坚持突出特色、细化标准的原则。根据服务小微公司和"三农"金融产物客户分类、服务模式、营销方法的差异化、特色化分别评选服务小微公司二十佳金融产物和服务三农二十佳金融产物。
二、申报条件
(一)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2012年1月1日前投放市场并运行良好,具有公信力和推广价值的服务小微公司和服务三农创新型特色金融产物、营销方法、服务模式(如产物为总行统一研发,由总行组织申报)。以前年度获奖产物,3年内不再参加评选。
(二)产物设计要坚持服务小微公司和"三农"、支持实体经济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导向,准确把握客户特征和需求;注重技术进步和金融创新,特别是基于互联网的金融创新和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支农服务创新。
(三)信贷类产物需在商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支持经济结构调整,有效满足小微公司和"三农"融资需求,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三、奖项设置
(一)服务小微公司二十佳金融产物
(二)服务三农二十佳金融产物
四、评选要求
(一)申报单位根据产物服务对象填报相应申报表(附件1、2、3),报当地银行业协会(公会),由地方协会组织开展评选初评工作,汇总排名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5月30日前报中银协农金部。
(二)评选过程中,要充分体现申报机构的多样性和申报产物的特色化、差异化,避免综合排名中重复出现同质、同类、同机构产物。
(三)为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请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公会)确定一名评选工作负责人,一并报中银协农金部(见附件4)。
(四)评选活动通知可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重要公告"栏目中下载。
请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公会)将此文转发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联 系 人:耿 博 010-66291295 田 霞010-66291293
传 真:010-66553213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11-12层。
邮编:100033
附件:1.2014年服务小微公司二十佳金融产物申报表(信贷类)
2.2014年服务三农二十佳金融产物申报表(信贷类)
3.2014年服务小微公司和三农双二十佳金融产物申报表(其它类)
4.地方银行业协会(公会)评选工作负责人联络表
以上四个附件下载链接:点击下载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