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银监会对于银行业协会应积极建立银行理财参与机构评价机制的工作要求,推动银行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中国银行业协会理财业务专业委员会(简称“委员会”)结合业务发展实际,完成对《银行理财产物发行机构评价体系》的征求意见及修订工作,并决定启动2016年银行理财业务发行机构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原则
评价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对理财业务进行客观的分析评价,并结合评价指标体系,严格评价标准和方法,确保评价工作的严谨性与科学性。
二、评价内容
选取合规管理、业务创新、市场表现和产物风险4个具有代表性的指标作为一级评价指标,在一级指标下细分了监管合规、信息披露、产物创新、理财期限、规模收入、理财收益、风险等级、收益风险等8个二级指标,并将二级指标进一步细化为13个三级指标和56个考核点,具体内容详见《银行理财产物发行机构评价体系》。
三、参评范围
参评机构范围为国内开展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
四、工作要求
(一)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理财业务评价工作,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填报《银行理财产物发行机构评价体系问卷》,实事求是地开展自评并确保所提供的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二)请各参评机构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银行理财产物发行机构评价体系问卷》填报,并将问卷加盖公章页扫描版和问卷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协会联系人邮箱。逾期未反馈问卷的单位视为自动弃权。
(三)下载方式
请登录中国银行业协会网()“重要公告”栏目,自行下载《银行理财产物发行机构评价体系问卷》。
联系人:仲泊舟、刘铮铮
电话:010-66291218;66291158
邮箱: Zhongbozhou@china-cba.net;
2017年1月23日
附件:1、银协发摆2017闭14号对于开展2016年银行理财业务行业评级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2、银行理财产物发行机构评价体系及调查问卷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