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建设银行等7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对966户债务人公示催收债权的公告 (第二批)
按照国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对失信人实施惩戒的总体要求,净化金融生态环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依法惩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对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对于加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17〕46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中国银行业协会决定联合中国建设银行等7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对966户债务人公示催收债权(见公示名单),要求被公示债务人(包括借款人、担保人),从公示之日起,立即按照合同约定,依法依约清偿贷款本息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银行业协会将联合有关会员单位依法对严重失信债务人采取进一步失信惩戒措施。对于已经按照公告偿还有关债务或者做出切实可行还款计划的,中国银行业协会将视具体情况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通报。
特此公告。
附件:公示名单
中国银行业协会&苍产蝉辫;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