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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聘请保理业务培训专家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4-11-04 作者: 来源: 浏览:10543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银协发[2014]163号

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支持我国保理行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工作,加强保理业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培训专家资质管理暂行办法》(银协秘发〔2014〕4号)和《对于选拔和评审银行业保理业务培训专家的通知》,中国银行业协会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联合保理专业委员会,于2014年7月开展选拔和评审银行业保理业务培训专家相关工作。经各单位推荐、申报材料审核、试讲录像评分、综合面试及终评会议,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聘请下列人员为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业务培训专家:
    刘子薇(中国建设银行)
    徐榕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田  华(中国光大银行)
    韩捷晨(交通银行)
    孙  莹(中国光大银行)
    李苏宁(中国银行)
    张乐乐(中国民生银行)
    陈志强(国家开发银行)
    王  磊(中国银行)
    安  英(汇丰银行)
    张晓兰(中国民生银行)
    保理业务培训专家聘期为两年,其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培训专家资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由东方高管研修院和保理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
   

2014年10月28日

   附件:银协发[2014]163号对于聘请保理业务培训专家的通知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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