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协发[2017]85 号
各会员单位:
2016年5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2016]年第10号)(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促进国内信用证业务健康发展,推动跨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规范跨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的行业标准,提高业务处理效率,根据《办法》,中国银行业协会贸易金融专业委员会完成《跨行国内信用证产物指引(试行)》,现将《跨行国内信用证产物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银行认真学习,并根据实际业务参照执行。
附件:《跨行国内信用证产物指引(试行)》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