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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布!银行业这样做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8-03 作者: 来源: 浏览:2387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8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对于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公司融资促进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优化上市培育策略,助力对接资本市场”等七项工作举措。


《通知》要求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建立“政府-公司-金融机构”对接协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产业链特点,立足业务特长,“一链一策”提供有针对性的多元化金融支持举措。


记者梳理发现,《通知》中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点工作举措如下:


01

选择重点产业链,构建融资促进生态

推动建立“政府-公司-金融机构”常态化对接协作机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邀请各类金融机构参与融资促进行动;金融机构在自愿自主、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对接链上中小微公司合理融资需求,有序提供专业金融服务,共同构建中小微公司融资促进良好生态。


02

优化授信服务策略,提升信贷融资质效

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对公司信息和融资需求的了解,持续完善对企评价标准,积极拓展金融服务场景,结合具体产业链特点,优化授信方式、提升服务质效,提出针对性融资支持方案,惠及一批具有共性特征的链上中小微公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主动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审批权限,丰富信贷产物,细化考核机制,重点满足链上中小微公司生产运行、数字化转型、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融资需求,拓展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03

完善融资增信策略,优化担保服务模式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符合条件的链上小微公司融资增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总对总”业务模式,针对重点产业链,开展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减少重复尽调,提高担保效率,合理厘定担保费率,为链上小微公司批量化融资增信。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省级再担保机构加大为链上小微公司融资担保业务提供再担保的力度,落实银担分险比例要求。支持各地为符合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充实资本金,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


04

丰富综合服务策略,支持多样化融资需求

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应收账款、票据、订单融资等方式加大对产业链上游中小微公司信贷支持,通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预付款融资,为产业链下游中小微公司获取货物、支付货款提供信贷支持,规范开展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


在保障措施方面,《通知》提出,加强政策协同保障。国家层面,产业部门与金融部门、财政部门之间深化对接合作,加强政策协同、业务联动,及时发现问题,共同推动解决。用好用足存款准备金降低释放的长期资金,以及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带动信贷投放稳定增长。鼓励各地将中小微公司贷款相关奖补、风险补偿、股改挂牌上市奖励等支持政策与融资促进行动衔接匹配,协同支持中小微公司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深耕链上中小微公司融资,提升专业化特色化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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