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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省已获中小银行专项债!黑龙江农信社成获支持力度最大省份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7-08 作者: 来源: 浏览:314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目前,已有广东省、浙江省、山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江西省、辽宁省、四川省、黑龙江省和福建省10个省、自治区发行或披露计划发行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该类型专项债券发行总额932亿元。

其中,黑龙江农信社辖内共有80家法人机构,而此次专项债注资银行方案将覆盖其中43家机构,是目前支持农信机构补充资本数量最多的省份。


近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2021年黑龙江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信息披露文件》显示,2021年黑龙江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123亿元。


据了解,黑龙江省此次拟发行的123亿元专项债将用于给省内44家地方法人机构银行补充资本金。其中,除龙江银行1家为城商行外,其余43家均为农信机构,包括17家农商银行和26家农信联社。而从额度分配上来看,43家农信机构合计将获得88亿元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


此外,从注资路径来看,一方面,省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募得资金后,将转贷给地方政府,后将由地方财政局以转股协议存款的方式注入15家农信机构补充资本金。另一方面,通过股权注资方式注资给28家农信机构,该模式能够补充高质量的核心一级资本。


项目情况信息显示,转股协议存款作为特殊资本补充机制安排,计入银行机构其他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抗风险能力,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转股协议存款利率为专项债票面利率。银行机构按照本期专项债券的还本付息计划,制定转股协议存款相应的存款付息和到期退出安排,将偿付资金需求列入日常资产负债管理计划中,保障转股协议存款本息按时偿付,最终实现本期专项债券本息全额退出。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已有广东省、浙江省、山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江西省、辽宁省、四川省、黑龙江省和福建省10个省、自治区发行或披露计划发行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该类型专项债券发行总额932亿元。


其中,黑龙江农信社辖内共有80家法人机构,而此次专项债注资银行方案将覆盖其中43家机构,是目前支持农信机构补充资本数量最多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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