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委员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绿色发展发生深刻变革,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着成效,银行业绿色信贷业务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中国银行业协会绿色信贷专业委员会(下称“绿委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新发展使命,在推动绿色信贷业务发展,搭建交流平台,宣传推广绿色信贷业务,加强绿色信贷能力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引领性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响应党中央号召,引领银行业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服务成员单位,助力行业发展,绿委会编制了2022-2024年工作规划,并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同业交流平台
发挥绿委会平台服务功能,加强成员单位间沟通交流,推广绿色信贷前沿理念,促进银行机构绿色信贷业务不断发展。
二、向银保监会提供相关政策建议和专业咨询意见
(一)跟踪研究监管及政策动向。跟踪国际国内监管发展趋势,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
(二)协助监管部门研究并撰写中国银行业绿色信贷相关的政策文件及指引,主动为监管部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叁)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向监管部门反映银行业绿色信贷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叁、践行生态文明国家战略,引领银行业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探索实践
(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平台作用,推动更多地方中小银行签署《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同宣示》(以下简称《共同宣示》),鼓励全球金融机构采纳《共同宣示》的原则,努力画出银行业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最大同心圆。
(二)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及制度,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开展相关宣介推广、课题研究、培训交流等活动,助力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风险防控,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在保险及投融资领域的研究与创新。
(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合作,会同有关国际组织及中外金融机构,开展广泛的国际国内同业和跨行业交流及建立金融伙伴关系,进一步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作用,在国际上讲好中国银行业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故事。
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配合中国银行业支持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工作组开展相关研究
配合中国银行业支持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工作组,开展《银行业融资组合碳排放强度核算计量体系研究》《银行业金融机构气候风险管理体系研究》《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将碳指标纳入银行监管评级、绿色银行评价与1104报表体系研究》课题等工作,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气候相关财务风险的揭露工作,积极引领会员机构防范气候相关风险。
五、引导夯实绿色金融发展重点,深入推进绿色银行评价工作
(一)加快完善绿色银行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虑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的平衡,更加反映各行绿色金融经营情况成效;根据银行性质的不同,研究区分差异化的指标评估要求,提高指标对不同银行的适用性;增加与“双碳”目标相关联的指标,探索定量评价指标依托的绿色金融标准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趋同,研究推动现有关键评价指标体系与银保监会监管评级体系对接问题;在绿色信贷关键评价体系中增加对中资银行海外投融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的指标,加强对中资银行海外业务的舆情管理;成立专项课题组,加强对绿色信贷关键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和改进工作,与时俱进,服务国家战略与监管要求。
(二)优化绿色银行评价工作机制和评价流程。进一步完善绿色银行评价工作机制,包括各行自行评价、交叉复评、申诉、见证和信息披露机制等。编制绿色银行评价指标的解读手册,界定各指标内涵,统一评价的尺度。推动建立绿色信贷关键评价体系填报系统暨绿色银行评价系统建设工作,解决目前线下编写工作量大,编写后材料无法共享,信息安全等问题,提升数据统计、信息共享、内容保密管理效率,形成闭环的绿色银行评价流程。增强绿色银行评价工作的定量研究,提升评价工作的专业性和透明度,维护评价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叁)加强绿色银行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评价工作影响力。每年定期发布绿色银行评价结果,加强评价结果的宣传推广。组织汇编绿色金融优秀案例,加强专业培训,通过报刊或网络渠道,扩大影响力。促进绿色银行评价结果与各行能力考核、高管履职、网点及产物创设、绿色债券审批等挂钩,进一步提高增强绿色银行评价的引领作用。
六、推动中资银行海外投融资专项课题研究
在会员单位的配合下,研究和制定中资银行海外投融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自律公约工作。借鉴国际良好实践,帮助中资银行提升海外投融资项目管理能力与环境社会风险防控能力,规范中资银行对海外基础设施、大宗农牧林商品贸易和渔业等领域的商业可持续投融资行为。
七、推进绿色金融产物和业务创新
(一)推动完善绿色金融产物体系。促使银行业金融机构构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碳金融产物等相结合,多元化、完整性的产物体系。
(二)推动银行进行绿色金融业务创新。探索绿色并购融资、绿色资管、绿色保险、气候债券、蓝色债券等创新产物,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
(叁)综合银行业实施经验,引导银行完善绿色信贷产物。
(四)加强气候投融资模式与产物创新,组织国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研究将气候变化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利用现有成熟的绿色金融产物,构建和推广差异化气候投融资模式创新。
(五)积极支持生态环境部与地方政府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国家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设,对“双碳”目标做出系统性响应,以市场手段强化各类资金有序投入。
八、加强绿色金融领域的交流、合作及成果展示
(一)组织交流对话。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相关部委及其他行业协会就绿色金融相关问题开展对话,促进绿色金融合作,积极推广绿色技术,加强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实现“双碳”目标的投资和融资活动。
(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强金融及国民经济重点产业领域,包括并不限于与环保、电力、建筑、工业生产(钢铁、化石、水泥)、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交流,推动建立跨行业跨学科绿委会专家库和项目库,建立银行与公司在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沟通机制,推动跨行业交流,促进金融业与实体经济的协同发展。
(叁)加强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宏观经济方面的研究,组织培训,编写培训教材,整合优秀案例,开展银行业范围内绿色信贷相关专题培训,加大绿色信贷领域的人才培养力度,提升绿色金融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
(四)加强宣传。推动工作成果在国际交流合作平台、银行业协会平台、中国银行业杂志等重要报刊媒介上的宣介,讲好中国故事,展示中国银行业发展绿色金融的决心、目标、举措和成效,在国际上塑造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