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的发展方向
连 平
2016年5月5日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小微公司得到了迅速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重要的角色。小微公司在增加就业、技术创新、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品供给、平衡国内外贸易等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小微公司数量庞大,分布在各行各业,又处在不同发展阶段,且生存形态与融资需求多种多样,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着融资难问题的困扰。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和货币政策紧缩的时期,这一问题变得更加突出。随着经济持续下行,商业银行不良率和不良规模持续上升,其中主要构成部分是中小公司和小微公司。
近年来,政府在推动银行业支持小微公司融资、发展资本市场支持小微公司融资以及支持互联网发展小微融资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持续不断和较有力度的举措,但小微公司融资难问题这一“顽症”始终未能根治。融资难问题仍旧是制约小微公司发展的瓶颈。小微公司融资难的症结究竟在哪里?是供求失衡还是制度缺失?发展民营银行对于解决这一问题有何意义?民营银行的发展方向是什么?本文将探讨上述话题。
一、小微公司融资难的症结
小微公司融资难有其自身原因,也有市场因素及经济结构和体制性等方面的原因。只有准确把脉问题的症结,才能对症下药,取得疗效。
1.小微公司自身存在不少弱点
在融资问题上,小微公司自身存在以下四方面弱点。
信用意识浅薄,缺少信用记录。这是困扰小微公司融资的首要难题。由于种种原因,绝大部分小微公司缺乏信用意识,没有或者基本没有信用记录,造成银行与小微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信用问题始终是小微公司融资的一大障碍。
财务制度不规范、不健全。小微公司的专业技术人才缺失或不足,导致其财务会计制度不规范,会计核算薄弱,很多公司难以提供连续、全面、系统的财务报告,导致其财务报告缺乏可信度,这是众多小微公司所面临的一个通病。央行的调查发现,小微公司因财务状况不良、信用不高和经营管理水平欠佳因素被银行拒绝贷款申请的比例在50%以上。
实物资产少,抵押品不足。由于小微公司资产规模较小,资本实力不足,因而缺乏足够的抵押品。众所周知,贷款担保是确保贷款安全性的重要措施。因此,出于安全性和控制不良贷款的考虑,商业银行对小微公司的信贷往往比大中型公司更加谨慎。
资金需求量小、频率高,导致融资复杂性加大。小微公司的资金需求具有“短、频、快”的特点,即需求量较小、期限较短,需求较急。这种特点导致商业银行开展小微公司信贷的复杂性增加,经营成本较高,对小微公司信贷的积极性自然较弱。
2.商业银行体系和小微公司经营存在错位
迄今为止,中国的融资结构仍然是以间接融资为主。虽然近年来资本市场有了较快的发展,尤其是债券市场,互联网金融也在高速增长,但目前融资存量的约80%以上和新增融资的50%以上仍是商业银行信贷。从供需关系看,商业银行体系和小微公司经营至少有叁个方面不匹配。
从经济成分和股权结构上看,商业银行仍然是以国有为主。但绝大多数小微公司则是民营公司,从经济成分这个角度来看明显不匹配。这种错位状态的存在,使得银行体系在为小微公司融资这个问题上,无论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会自觉和不自觉地存在困难和制约。尤其是在小微公司的信用风险认定性上,国有银行会更加谨慎。毕竟当国有银行的信贷变成民营小微公司不良贷款后,可能会引起“国有资产流失”和“利益输送”的质疑。这可能是中国金融不同于发达国家和主要市场经济国家金融的一个重要特点。
商业银行的规模和速度情节依然十分浓重,始终把做大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首要目标。大银行如此,中型银行也基本如此,近年来一些小银行也出现了这种动向。有些地区把一些城市商业银行整合起来,组成一个省级的区域型银行,追求做大做强,偏离城市商业银行服务地方经济和小微公司的初衷;其实质是增强资本实力,更好地为地方大项目提供融资服务。一些城商行则突破行政区划,在全国开展业务,相应忽视了本地的小微公司融资。银行要发展无可非议,但事实证明大中型银行没能解决好小微公司融资问题。
近年来,商业银行引进了国际先进银行使用过的很多风险管理工具、工具方法和流程,在风控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银行对公司贷款的风险管理比过去的规范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小微公司的信用状况大多不能令人满意,财务指标又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一方面是银行贷款的流程要求和标准越来越严格,另一方面则是小微公司的信用状况始终不能够得到令人满意的改善,从而出现风险偏好和模式的错位。
3.结构性和制度性因素加剧了小微公司融资困难
鉴于小微公司规模较小、资本金较少和承受能力较弱,在政策偏紧时期,小微公司所感受的资金压力表现得更为明显。“货币政策一紧缩,小微公司就遭殃”,这似乎已成为一个无法走出的怪圈。以致有种观点认为,造成小微公司融资难的“元凶”是货币紧缩。但我认为,融资环境只是小微公司面临融资困境的表层原因,小微公司融资难更多的还是由一系列结构性、体制性因素造成的。
在信贷紧缩、可用资金减少的情况下,银行倾向于优先支持大型优质客户。在银行面临存款增长放缓、准备金率处在高位的情况下,银行从自身盈利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原则出发,倾向于优先保证大型、优质客户的贷款需求,小微公司的资金需求往往被忽视。在我国这样一个以大中型银行为主的、高度集中的金融体系中表现的更为突出。由于不同的金融机构对不同规模的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和效率是不一样的,加上对风险等因素的考量,大型金融机构大多采取面向大公司包括国有和民营大公司的发展战略,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带来我国小微公司的阶段性融资困难。即使迫于监管部门的压力而对小微公司发放信贷,一些银行也会设置较为苛刻的条件,导致小微公司在申请贷款时面临的程序极为复杂,耗时长久,造成小微公司获得信贷融资隐性成本较高;在信贷产物上,金融机构所能提供的信贷产物单一,缺少适合小微公司的创新产物,不能满足小微公司资金使用上规模小、周转快的特点。更何况不少银行所公布的小微公司信贷占比数据受到了市场的质疑。这一问题的存在其根源则在于前文已述及的叁方面错位。
小微公司银行信贷以外融资渠道相对较为狭窄。相比之下,大中型公司还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以及采取融资租赁、信托等多种融资方式,融资渠道较多。而小微公司仍主要依赖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手段在解决小微公司融资难方面的功能仍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近年来,资本市场推出了中小板、创业板等面对小微公司的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缓解小微公司融资难问题。但仔细分析,这些市场所解决的是优秀小微公司和中小公司的融资,而这类公司本身融资并不怎么困难,资本市场的作用只是锦上添花而已,并没有触及这一问题的根本。
小微公司信用担保机制不健全。担保机构数量少且运作不规范。目前已成立的担保机构中,大部分行政色彩浓厚,注册资本到位率低,运转不规范,同时担保基金量小,协作银行选择困难,与小微公司快速崛起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截止2014年12月,全国融资担保公司为7898家,相比于2012年还减少了692家,多年来行业不规范产生的后果开始显现。
小微公司融资难有多方面原因,既有小微公司自身原因,也有市场原因及经济结构和体制性等深层次原因,而从根本上说,小微公司融资难是制度缺失所致。因此,解决小微公司融资难问题,必须从制度层面做出安排,从源头上解决这一“世纪顽症”。
二、将民营银行打造成小微公司融资主力军
小微公司融资难问题上的制度缺失,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缺乏政策性金融制度;二是缺乏比较有针对性的商业性金融制度,后者即是指商业银行体系。小微公司融资,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新兴经济体,都是以商业银行为主,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从商业银行制度入手。通过商业银行制度改革和创新来突破小微公司融资瓶颈,从根本上解决小微公司融资难问题。
从政策性金融体系来看,迄今我国尚无专门扶持小微公司的政策性银行。德国、日本等国家都存在政策性银行,专门解决小微公司融资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发展小微公司政策性银行确实有必要。因为市场经济是有缺陷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经济在某些领域失灵,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有介入的必要。在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等都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我国,国家中长期重大建设项目、很大程度上靠天吃饭的农业以及面向风云变幻国际市场的外贸需要政策金融支持,难道作为弱势群体的小微公司就不应该支持了吗?小微公司一方面为中国经济提供大量的就业,而且还是国家倡导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体;另一方面在以公有制为主体、政府主导作用很强的经济体系中,小微公司基本上属于民营经济,处于弱势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说,相比于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国家这些私有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体来说,我国的小微公司需要更多的金融扶持包括政策性金融支持。
当然,支持小微公司融资,首先需要政府出资。近年来,中国财政收入增长很快,完全有能力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小微公司融资。目前中国的外汇储备较多,也可以拿出一部分来支持小微公司政策性银行。从已有的案例来看,2003年至2007年五大国有银行实行股改,首先就是以外汇储备注资开始。现在也可以运用同样的方法,对小微公司政策性银行进行注资,投入部分外汇储备作为股本,并在今后每年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考虑到中国幅员辽阔,东、中、西部差异比较大,可以成立几家政策性银行来专门支持小微公司的融资。这些区域性的政策性银行还可以动员地方政府出资,共同给予财务支持。
目前,在监管部门大力引导和推动下,大中型银行对于小微公司的支持力度在加大,一些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也表示其客户定位在小微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也在发展,但这些都难以成为小微公司融资的主力军。大中型银行本身的客户定位在大中公司,虽然从事一部分小微公司融资,但比重不会太大,其客户定位决定了它的资源一定会集中在大中客户方面。而且,大中型银行在我国基本上是上市银行,上市银行做小微公司融资,风险偏好上就不匹配。目前,部分银行小微公司贷款不良率大幅上升,说明小微公司融资本身风险较大。对于一家银行来说,小微公司信贷不良率3-5%是很正常的现象,但对上市银行来说作为常态却是难以接受的。因此由风险容忍度较低的上市银行来主要担当小微公司业务是不匹配的选择。城市商业银行近年来发展了跨区域经营和组建省级区域性商业银行。其规模迅速做大,更多地还是为地方建设重大项目提供支持。而小额贷款公司所处环境较为尴尬,资本小、规模小,又无法吸收存款,杠杆率很低,融资总额占全国总融资的比重很小。可见,上述所有这些机构都只能成为支持小微公司融资的方面军。
从国外经验来看,商业性金融体系需要有一批专心做小微公司、个人融资的银行,即以零售业务为主的小型商业银行。美国8000多家商业银行中,有6000多家是这种小型银行,或者称之为社区银行。日本有2000多家这种小型银行。综合国内外经验,要从根本上解决小微公司融资难的困境,不仅要有几支方面军,同时还必须建设一支主力军,即要形成“发展一支主力军、打造几支方面军”多种融资渠道并举的格局。
从战略角度着眼,推进商业性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培育和发展一大批客户定位为小微公司的小型商业银行,做到业务需求和供给上的“门当户对”,才是解决小微公司融资难问题比较对路的做法。由于民营银行的发起人股东多是民营公司家,而且都有公司经营的经验,因而有着服务小型公司的 “天然基因”。结合股东和经营团队的力量,民营银行在属性上可以有力地支持小微公司。因此,积极稳妥地培育和发展小型民营银行,有利于缓解小微公司融资难问题。鉴于小微公司主要在城市,未来应主要在城市发展一批小型民营银行。
十八届叁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对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民营资本设立银行的文字虽然只有一句话,即“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但这一表述意义重大。在目前的中国,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已有先例,比如中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等,民营资本在这个领域所占比例并不低。
对中国银行业来说,允许民营资本发起建立银行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事件。其核心要义是给予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在设立银行方面以平等的地位。在2014年前,境内的中资银行算得上是民营资本发起或者说是控股的只有四家,即民生银行、浙江泰隆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和台州银行。但由于这四家银行的特殊性,其成立并不代表政策面上真正放开民营资本发起设立的银行。2013年以来,随着我国金融领域改革的全面深化,民营银行的发展迎来了新的春天,民营公司创立民营银行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一大批民营公司提出了申办民营银行的申请。
民营公司兴办商业银行至少有叁个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是有助于银行业更好地为小微公司提供服务。因为民营银行比较了解小微公司,小微公司绝大部分是民营公司。相互之间会有更好的沟通。比如民生银行和泰隆银行做得比较好的业务都是小微公司业务。二是有利于推动中国银行业的差异化经营。目前,商业银行业务普遍趋同,但民营资本设立的银行通常较有特色。民营银行兴起后,可能是比较大胆的银行新业务的实践者,更能把握市场上适合它们发展的领域。叁是有助于推动银行业市场化运作。目前民营资本进入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并不少见,但都没有成为这些银行的实际控制人。城市商业银行的实际控股人大多是地方政府,大的商业银行的实际控制人则是中央政府。在经营方式上,即便有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也会习惯上沿用国有银行的传统经营方式,市场化和商业化程度相对较低。而民营资本则可以把它们在其他领域市场化的经营方式甚至是很草根的方式引入到银行经营中,从而对行业产生“鲶鱼效应”,有助于银行业更多地发展市场化和商业化的经营。
然而,正在和即将要问世的民营银行也存在着生存的压力和挑战。当一大批民营资本设立的银行要入市的时候,恰恰是中国银行业整个经营状况走向低潮的时期。比如利率市场化已经使银行利差逐年大幅收窄,这对一家银行的定价能力要求明显提高。对于中小银行来说,这恰恰就是它们最薄弱的环节。短期内为获得流动性而不惜把存款利率定得很高而贷款定价偏低,就很可能亏损。同时,目前银行的资产业务也面临着很大的压力。鉴于都是以零售业务为主,互联网金融将是民营银行成长过程中最强的竞争对手。虽然民营银行也可以以互联网金融作为其主要业务载体加以发展。
相关制度建设是民营资本设立的银行必要条件。一是建立合理的准入与退出机制,营造公平、公开的金融环境,促使民营银行良性发展。二是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与信用评级体系。合理有效的公司与个人信用评级制度和评估体系,是金融机构降低风险和民间资本进入正规融资体系的重要制度保障。对民营银行来说,应适当监管控股股东的资信状况,防范内部人可能的关联交易等问题,以降低民营银行的经营风险,提高其资信。叁是强化财务约束,严格控制流动性和运营风险,保障民营银行经营稳健。
当下,一批民营银行已经问世,未来民营银行设立可能会成为一种常态。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遂接踵而来,即民营银行应该在银行体系中扮演怎样的角色?未来发展方向是什么?从前已述及的中国金融制度的缺失和小微公司融资难症结中,可以得出叁个相互关联的结论:中国不缺大中型商业银行,中国的广大城市缺少一大批以小微公司为主要客户的小型民营银行;中国未来不应该鼓励更多的国有资本进入银行业,但却应为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进一步敞开大门;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历史使命是弥补银行体系的不足,担当中小公司和小微公司融资的主力军,为解决这一“顽症”发挥关键性作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体系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金融业又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因而要求金融业需要理性前瞻地进行规划,以构建稳健运行的金融体系。金融业的战略和命脉地位以及高风险特征,决定了监管部门不应该也不可能按照公平原则,像审批餐饮公司那样来对待民营银行的设立,而必须从金融发展战略和行业体系完善的角度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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