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16日11:10 本报记者 柳立 来源:金融时报
宗良 博士,研究员,先后就读于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美经济学培训班)、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现任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近年主持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世界黄金协会等机构的多项重大课题,先后发表论文200余篇。
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行业开始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针对这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以及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等相关问题,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他认为,银行业的“营改增”对于降低银行业税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等具有重要意义,银行业要加快经营战略转型,加强客户分类和财务管理,进一步提升银行跨境业务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银行业实行“营改增”的背景。
宗良:近年来,我国对银行业征收的流转税主要是营业税,即对其营业收入征税,应该说这对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支持经济建设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金融环境以及商业银行经营形势的变化,征收营业税的不足日益明显:第一,营业税与纳税人的纳税能力无关,不能实现税收体系合理筹集收入和再分配的目的;第二,与其他行业相比,银行业受通货膨胀的影响更大,银行业的营业税税收负担更重;第叁,在征收营业税的背景下,银行业自身购买的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等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同时下游的非金融公司从银行购买的金融服务也无法获得进项税抵扣,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加重了银行业和实体公司的税负;第四,相对较高的税收成本不利于激发银行业的创新动机,降低了银行业的竞争力。
从国际来看,我国银行业的金融服务出口需缴纳营业税,也削弱了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在当前全球经济复苏乏力、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的背景下,为我国银行业减负,缩小其与国际同业的税负差距,有助于增强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更好地助力人民币国际化和“一带一路”战略,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
从国内来看,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自主增长动力不足。在这一背景下,深化以“营改增”为核心的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以减税等为主要内容的供给侧改革具有积极影响和深远意义。首先,“营改增”全面扩围有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更好地实现税收中性原则,构建更加规范科学的税收制度。其次,“营改增”有助于降低公司税负,为公司营造更加公平、市场化的发展环境,激发公司活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第叁,“营改增”有助于优化银行业的税收制度,促进银行业转型发展,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
记者:此次公布的“营改增”调整和此前的预期有多大差异?
宗良:此次银行业“营改增”在税率和税基方面的调整基本符合预期。金融业原来营业税税率是5%,实施办法确定的是6%的一档增值税低税率,和市场预期一致。税基方面,银行业主要收入基本都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总体可看作是营业税税基的平移,变化不大,贷款服务利息收入、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入以及金融商品转让收益均作为销售额计征增值税。目前,进项税抵扣范围较为有限。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可以作为进项税款抵扣外,贷款服务的利息收入仍按毛利息征税,不允许银行业将利息支出作为进项税抵扣。同时,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适用范围也相对有限,仅仅涵盖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利息收入、联行资金往来利息收入、转贴现业务利息收入以及出口金融服务中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等。从非金融公司角度来看,目前贷款服务产生的利息、费用、佣金支出均不得作为公司的进项抵扣税额,这意味着金融业及其下游非金融公司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暂未打通。
从全球来看,银行业征收增值税的制度仍处在探索之中,尚未形成完全一致的实践。目前大致有叁类:第一类是仅对银行业容易确定增值额的资产管理、财务顾问、投行等显性金融服务(即中间业务)征税,对贷款等其他服务均实行免税,但免税项目所对应的固定资产等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增值税抵扣链条并不完整。第二类是在对中间业务免税的同时,对显性金融服务按照增值税的普遍规定征税并抵扣。这一做法消除了重复征税问题,但对国家财政收入造成较大损失,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税收监管难度。第叁类就是前两种做法的折中,即允许银行按照一定的比例抵扣购进的进项税额。这一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但税收征管较为复杂。
记者:“营改增”对我国银行业将产生什么影响?
宗良:作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营改增”将对银行业的经营利润、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等产生一系列影响。
首先,对银行业税负的影响相对平稳。目前来看,增值税的税基与营业税税基相比变化不大,税率比营业税高1个百分点。同时,税制的变化还会增加银行业税收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改造等方面的成本。但银行业新购进的不动产等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一定程度上可以抵消税率的升高。整体而言,银行的税负有增有减,总体影响相对有限,不会造成银行经营利润的大幅波动。但具体税负的变化,与银行自身的收入结构、业务模式等紧密相关,不同银行会有所不同。
其次,对银行内部的业务流程和管理模式等提出挑战。会计核算方面,需要增设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已交税金、未交税金等科目,还要补充信息系统中增值税的核算参数和模板等。定价方面,报价方式需要相应变更为价款和税款分别报价的方式。同时,还要根据客户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的特点制定不同的定价策略。客户管理方面,客户税务信息收集的工作量非常大。因为增值税发票需要记录纳税人名称、识别号、身份类型等信息。为实现“营改增”的顺利过渡,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充完善银行客户的税务信息,否则将会直接影响增值税发票开具、客户进项税抵扣等。
第叁,对银行的内控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一方面,增值税“以票控税”,银行要建立增值税发票复核制度,降低操作风险;另一方面,银行还将面临增值税风险纳税评估,而且还要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检查,如果出现违法行为,则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等风险。
记者:实行“营改增”对我国银行业发展有何意义?
宗良:银行业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营改增”是税制改革的重点,银行业的“营改增”对于降低银行业税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长远看有利于降低银行业税负。在营业税税制下,金融业购进的固定资产、不动产能均不能抵扣,重复征税问题十分严重。2015年我国金融业的税收负担率(产业税收收入占该产业增加值比重)约为28.7%,比第二产业和第叁产业的税收负担率平均值高10个百分点左右。短期看,银行的相关财务系统都要发生相应调整,短期内会增加银行管理成本。甚至还有可能增加一些税收,比如个别机构由于外购可抵扣项目处于改革不同时点,会存在可抵扣项目少而出现增税的现象。中长期来看,所有公司的税负是下降的,总体看影响比较小。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营改增”扩大至银行业将有利于减轻重复征税问题,加快银行业转型升级的步伐,“营改增”的优势会逐步显现。
二是有助于银行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当前我国“营改增”时间紧、任务重,部分规定属于过渡性的政策。下一步,随着增值税制度的不断规范完善,银行业和其下游非金融公司的抵扣链条将逐步打通,实现下游公司将金融服务纳入进项税额抵扣的需要,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提高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效力。同时,非金融公司税负水平的下降有助于改善其现金流和经营业绩,进而有利于改善银行的资产质量。
叁是提高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不管是与仅对银行业征收所得税的美国相比,还是与征收增值税的欧盟成员国相比,当前我国银行业的税负水平均相对较高。在国际化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优化银行业税收制度、降低银行业税负将有助于增强我国银行业的业务创新和转型升级动力。与此同时,向增值税的国际实践靠拢,对出口金融服务实施零税率,将有助于提高我国银行业在境外市场的竞争力。
四是促进金融出口服务发展。西方发达经济体均对金融出口服务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服务,“营改增”后会扩大金融服务出口。不过,由于目前主要限于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仍显不足。为加强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未来这部分还将继续改革,鼓励我国扩大金融服务出口,平衡金融服务贸易收支。
记者:在新的税制下,我国银行业会有哪些变革?
宗良: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经营战略转型。“营改增”深入影响银行运营的每一个环节,为了适应新税制,合理减轻税收负担,银行要加快推动业务转型。短期而言,在新的税制下,银行将结合各自的业务特点和当前的过渡性政策,调整具体的业务和产物结构。比如,扩大免征增值税的业务,将部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业务外包等,合理降低税负。
从长远来看,当前利率市场化已基本完成,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银行业既面临着净息差进一步收窄的压力,也拥有培育新业态、大力发展交易型业务的新机遇。新的税制改革将会推动银行业逐步降低对存贷款利差的过度依赖,加快发展显性收费金融业务和交易型业务等,加快经营战略和业务转型。
此外,未来对出口金融服务免税范围有望扩大,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银行跨境业务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银行业的国际化发展道路将越走越宽。
二是加强客户分类和财务管理。“营改增”对不同客户、上下游的影响各不相同,同一业务收费对不同纳税人将产生不同的成本。如果是公司客户,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抵扣进项税,银行可以尝试转嫁部分或全部增值税,但如果是个人客户,一般没办法进行抵扣。加强客户分类管理有利于减轻税收负担。同时,也应注意加强采购财务管理。未来可以通过完善自身税收管理及增值税发票管理,实现进项税额应抵尽抵。固定资产采购成本可以抵扣税收,采购项目中,要注意防止不合理的价格调整,向银行转嫁增值税。
叁是加强信息技术系统的改造和升级。银行业面临着比其他行业更高的改造成本,因为银行业涉及的系统改造范围广泛,只要涉及收入类的系统,包括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同业收入等系统都要改造。硬件上可能存在一些税控设备的添置以及对应的维护需求。但是更大程度的更新是来自于软件,税收制度变化引起的业务结构、操作流程等方面的变化都需要有配套的软件支持。为保证“营改增”的平稳实施,需要加快信息技术的升级改造,目前银行业已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实现业务与税务的有效对接。“营改增”后银行需要建立增值税开票系统与现有各业务系统的有效衔接,解决在衔接过程中出现的硬件、软件等问题,同时还需要制订相应的增值税开票流程,规范工作人员业务行为,防范风险。银行现有税务方面的人才匮乏,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肯定需要税务方面的专职人员,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新增岗位人工成本也是较大的支出。但从长期来看,在熟悉新的税收制度后,各项针对各个业务环节的风险控制机制都健全之后,对银行业的发展是比较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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