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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系列叁十四】中国进出口银行:看清非法集资“百相”

编辑: 发布时间:2020-07-29 作者: 来源:中国进出口银行 浏览:974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一、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物,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7、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常见手法与套路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公司,营造实力假象,打着响应国家产业等幌子,编造各种财富管理、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虚假项目。


叁是混淆投资概念。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翱罢颁叠叠市场挂牌混淆成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有的利用专卖代理、消费增值返利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四是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发布广告,制造虚假声势。


五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叁、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让群众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叁步:吸金。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使参与人初尝“甜头”,让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里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部:跑路。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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