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保监局联动经信、科技、商务、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多部门,制定行动方案,深化小微公司园、科创型、供应链型、吸纳就业型小微公司服务,加强银行和政策性融资担保合作,推广运用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百行进万企”,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深化银税互动,提高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首贷户占比,推动小微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提质。截至5月末,浙江省小微公司贷款余额4.34万亿元,比年初增加4239.01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余额2.05万亿元,比年初增加2565.82亿元,增速14.32%,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4.35个百分点。
一、推广运用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该平台汇集54个省级部门海量数据,覆盖信贷调查环节70%所需信息。原来线下至少需要几天才能完成的贷前调查,客户经理依托平台仅需几分钟即可实现,无需实地走访。截至6月末,依托平台完成授信累计超过2100亿元,数据调用量超过730万次,涉及公司46万户,其中,75%的贷款投向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71%的贷款单笔授信在300万以下,3天内完成授信的约占90%,有效推动金融服务更普及、更便捷、更实惠。
一是以数据服务模式,全流程支持授信业务。平台通过数据服务模式,目前已与市场监督、法院、税务、公安、环保等54个省级部门建立了数据共享对接。银行收到公司融资申请后,在信贷调查、审批、放款、直至贷后管理的全流程中,可按照不同环节、不同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能个性化定制“字段级”查阅权限,精准获取公司信息。
二是以精准匹配原则,推进供需双方高效对接。公司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础笔笔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进入“浙里掌上贷(网上贷)”即可发起融资申请,银行快速响应对接。公司可自主选择银行信贷产物提交贷款申请,系统已上架700余款信贷产物,覆盖省、市、县叁级159家银行机构6000余个银行网点,确保笔笔申请均有对接。公司亦可直接发布融资需求,系统依托地域匹配度、规则匹配度、风险匹配度等计算规则,推荐合适的信贷产物,确保银企融资对接成功率达到最优。
叁是以业务协同机制,搭建开放共享的金融生态。平台集成大数据、云计算、数据加密等技术,建立与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督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部门跨系统业务协同机制。以不动产抵押登记线上办理业务为例,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与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云平台建立业务协同,在全国率先通过“总对总”模式实现在线查询、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变更和注销业务。
二、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
浙江银保监局结合国家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以及浙江实际,联动商务、经信、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专项融资监测机制和工作对接机制,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融资畅通。聚焦浙江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标志性产业链打造、重大强链补链项目和全球产业分工协作、产业链重构等重点领域,探索实现“核心公司(平台)+协同公司+链网式金融”的服务方式,推动创新发展具有浙江特色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加大对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公司金融支持力度,精准有序推进全产业链加快复工复产。
根据产业链供应链不同领域、不同环节的需求和特点,探索相适应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方式,选择若干重点银行机构、核心公司和重点项目,建立跟踪监测评估机制。针对制造业领域,以制造业产业链龙头骨干公司为核心,通过对链上公司提供信贷、结算、科技平台等综合化供应链金融服务,全面支持省内重点领域制造业全链公司发展;针对现代产业集群领域,通过创新各产业集群间产业链的新型供应链金融模式,构建现代产业集群生产、贸易、物流等全程综合金融支持体系;针对现代农业领域,以农业龙头公司为重点,辐射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以及农创客等发展,为上下游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针对商贸流通领域,通过加大对大型实体零售、专业市场、电商平台等重点销售端及商贸物流市场和消费市场支持,打通供应链价值实现关键环节,畅通商品流通,释放消费潜力;针对外贸领域,综合运用外贸融资金融服务工具,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公司、小微外贸公司和跨境电商新业态的供应链金融支持,保障外贸领域产业供应链全球化协同发展;针对专业平台,通过与各类政府信息平台、线上贸易服务平台、大型仓储物流平台、专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开展合作,运用金融大数据+线上服务模式,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个性化、综合化金融服务。
截至4月末,浙江辖内(不含宁波)银行机构为1.48万家产业链核心公司提供9659亿元周转资金,为5万余家下游中小微公司提供信贷支持1.18万亿元;其中纳入我局重点跟踪监测的供应链金融核心公司405家、上下游小微公司1.20万家,涉及表内外融资余额1317.92亿元。
叁、深化银税互动
浙江银保监局持续深化银税互动,联合浙江省税务局共同签订“银税互动”战略合作协议,启动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银税互动”专区,推动银税合作实现“叁个转变”:第一个转变是信息共享方式从分散对接转变为“省对省”数据直连。浙江银保监局与省税务局建立数据直连,依托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向银行、保险机构提供统一的银税互动数据共享接入渠道,改变了原来由银行机构逐家与税务部门连接的模式,对接银行也由原来36家银行拓展至所有银行,提升了“银税互动”的信息传输安全性、实用性和服务效率。第二个转变是银税互动的深度从单项数据传输到金融生态打造的转变。双方共同在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立“银税互动”服务专区,改变以往数据单项传输、产物散落于各行的局面,打造常态化的访问、交互、应用、反馈的数据生态,以及具有智能化、数字化的“银税互动”浙江特色金融产物谱系。同时将 “银税互动”受惠公司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公司扩大至M级公司,扩大“银税互动”应用覆盖面。第叁个“转变”是业务合作的领域由单一领域互动转变为全方位合作。双方合作范围由原来的服务小微公司融资拓宽至涉税信息稽查、金融风险防范等领域,共同加强“百行进万企”等工作推动力度,联合探索开展银行税务跨部门协作核验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合力。
截至4月末,浙江省(含宁波)通过银税合作发放小微公司贷款余额377.38亿元,较年初增加45.95亿元,增幅13.86%;小微公司贷款户数5.41万户,较年初增加0.68万户,增幅14.35%。
四、推进无还本续贷增量扩面
针对优质小微公司,包括受疫情影响较大、但信用等级较高的小微公司,浙江银保监局大力推广无还本续贷,帮助小微公司渡难关减负担。截至2020年5月末,辖内(不含宁波)小微公司无还本续贷2396.16亿元,比年初增加562.88亿元、增长30.7%;户数20.26万户,比年初增加2.79万户,均列全国各省(市)首位。主要推进建立四项机制:
一是续贷沟通机制。银行至少在贷款到期前1个月与公司沟通续贷事宜,给予公司稳定的融资预期。如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续贷“预审制”,客户经理提前一个月通过系统完成预审预批,续贷办理时间压缩至一天内。二是风险评估机制。要求银行明确无还本续贷公司标准,建立续贷公司全面风险评估机制,提高对公司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叁是“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机制。银行筛选优质小微公司,建立正面清单,主动提供无还本续贷;同时,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或环保政策等小微公司列入“负面清单”。如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台州21家银行实施该机制,已将6.49万家小微公司纳入正面清单,0.34万家纳入“负面清单”。四是线上续贷机制。推动银行开发线上续贷产物,小微公司可足不出户就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提高服务便捷性,同时,依托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着手建设“浙江线上小微续贷中心”。如,建行浙江省分行针对疫情影响,对小微公司“信用快贷”产物提供在线续贷,符合条件的白名单客户可全流程在线办理无还本续贷。
此外,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公司,鼓励银行机构开辟无还本续贷绿色审批通道,特事特办、简化流程,确保公司续贷需求第一时间得到响应。
五、加大小微公司信用贷款投放
浙江银保监局加强与地方发改、经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拓宽特色化行业管理公司信息的共享范围和内容,依托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税务、公司信用等政府数据与银行的实时共享。推动银行根据各类行业信息数据,加强大数据和科技运用,建立大数据风控模式,针对不同类型公司,建立模型化、批量化、线上化、自动化的风险评估和审批决策机制,探索智能分类审批,提升风控水平,加大信用贷款产物创新。截至2020年4月末,全省小微公司信用贷款余额4522.01亿元,占小微公司贷款10.63%。
例如,税务数据是银行除了工商登记信息以外,查询最多的公司信息,截至今年4月末,浙江省通过银税合作发放小微公司贷款余额377.38亿元、5.41万户。其中,信用贷款户数占比85.56%,余额占比63.46%。最近,浙江银保监局与浙江省税务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省对省”的数据直连系统,直连银行家数从原来的36家银行机构,扩宽至浙江辖内所有银行机构(193家),并在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立“银税互动”专区,鼓励银行深化税务数据运用,小微公司发放信用贷款。
六、推进首贷户精细化管理培育
浙江银保监局联动省经信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出台十项措施,探索“无贷户—首贷户—伙伴客户”全流程、递进式金融服务,建立涵盖业务拓展、授信管理、考核激励、风险补偿以及监管评价等多维度支持保障的首贷户精细化管理和培育体系。2020年1-5月,浙江辖内(不含宁波)银行业新增首次贷款公司约4万户,同比增加39.5%。
一是建立“五张清单”,提高首贷户对接精准度。传统的银行小微客户营销具有广撒网特征,公司是否“首贷”需待深度对接后才能确认。针对首贷户“在哪儿”,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挖掘现有信息,精准触及目标客户。针对“百行进万企”、小微公司园分类建档公司、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公司、本行结算账户公司、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各类小微公司清单等“五张清单”中的无贷户,深入摸排公司融资需求,分层分批形成本机构的首贷户储备库。
二是“量身定制”,建立首贷户针对性授信管理机制。指导辖内银行机构针经营管理规范性和信贷准入条件相对不足等特点,建立针对性的授信管理机制和专项授信审批通道,并优化首贷户授权审批管理权限和业务流程。通过信息的交叉验证,降低对财务报表的依赖;注重考察首贷户真实经营状况和第一还款来源,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叁是深化“伙伴银行”建设,加强全流程、递进式金融服务和辅导培育。针对首贷户金融素质相对薄弱问题,指导辖内银行机构建立“无贷户—首贷户—伙伴客户”递进式金融服务路径,为首贷户提供全流程、递进式金融服务。对纳入储备库的无贷户,配备专门客户经理;对已获得贷款的首贷户,建立配套金融服务方案。多维度加强首贷户辅导培育,从源头抓起,帮助首贷户提升信用管理基础,普及金融风险,鼓励公司规范财务管理和公司治理。
四是加大首贷户考核激励,同时维护良好的首贷户拓展市场秩序。鼓励银行机构加大首贷款户正向考核激励,将首贷户拓展指标纳入内部考核,并通过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细化完善首贷户尽职免责机制,适度提高普惠型小微公司首贷不良率容忍度,充分调动基层行首贷户拓展积极性。
五是加大首贷户风险补偿,推进银担、银保合作增信。针对首贷户风险相对较大、抵质押物相对缺乏的情况,通过财政激励和风险补偿、担保和保证保险增信等方式,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和首贷户金融服务可得性。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对小微公司贷款拓展建立分层递进式正向激励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民营和小微公司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和县(市、区)用好专项财政资金,对首贷户贷款、担保、保证保险等给予财政支持。推动银行机构与政策性担保、保险公司深化合作,加快开发首贷户专属的担保产物和保证保险产物,探索首贷户批量式担保。
六是金融科技赋能,提升首贷户融资便利度。指导辖内银行机构通过金融科技赋能,借助大数据分析,为小微公司首次申请贷款提供便利。充分依托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深入挖掘和分析支付类数据、政务类数据、商务类数据等“替代性数据”,全面提升“首贷户”对接效率和风险评估精准度。针对首贷户开发专属的风险评估模型,探索对无贷款公司开展“预授信”。
七、推进小微公司园分类建档授信
按照浙江省小微公司园建设工作部署,浙江银保监局加强联动、创新服务、精准对接,提升和规范小微公司园金融服务的质效,提高入园公司获得感。截至2020年4月末,辖内银行机构小微公司园区建设贷款余额575.8亿元,入园公司授信12392家,贷款余额439.3亿元。
一是推进入园公司分类建档授信。推动银行分类根据小微公司园不同星级等级和管理水平,提供差别化金融服务政策。深化银行机构与园区运营方、管理方沟通联动和信息共享,建立入园公司经营管理和融资情况跟踪监测机制,对入园公司进行分类建档。2020年一季度末,入园公司分类建档覆盖面达到42.25%。
二是鼓励银行机构与小微公司园及入园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小微公司共成长。按照园区整体规模、公司数量、融资需求及产业特点等相匹配,原则上同一小微公司园对接服务银行3-5家。目前,辖内小微公司园“伙伴银行”覆盖率45.63%。例如,嘉兴建立小微园区“双向首问联络人”机制,对该市83家小微园区明确分别由小微园区经营方负责人(负责排摸园区内公司信息和金融服务需求)和一家“伙伴银行”负责人(负责梳理金融政策、对金融需求提供咨询和服务)担任一对一的“双向首问联络人”。目前已排摸公司2643家,占入园公司88.57%,疫情以来,共有324家公司提出368次金融服务需求(包括政策咨询),其中84.82%的需求已完成办理或得到满足。
叁是全面推进数字化小微公司园金融服务标准落地,借助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全面采集入园公司用水、用单、用工、用车等生产经营动态信息,为授信提供有效支持,持续推进“金融+科技+园区+政府+监管”“五位一体”小微公司园金融服务模式。如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与中国电信浙江公司合作,共同开发“园区大脑”系统金融服务模块,实现数据互联、共享。
四是为入园小微公司定制差异化金融服务方案。鼓励银行针对小微公司园基础设施建设,新入园公司购买厂房、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创新信贷产物,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满足关键性融资需求。如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厂房贷”“租金贷”,主要面向购置、租赁园区内标准厂房或科创用房的小微公司,可根据购房合同金额的70%或租赁合同金额的90%直接核定授信额度。
八、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
一是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加大帮扶。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对于应对疫情影响 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意见》,鼓励对因疫情被列入负面清单导致一个月以上未正常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减免疫情歇业期间贷款利息。对受疫情影响且符合信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的信贷需求,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鼓励对个体工商户发放优惠利率贷款。
二是引导银行机构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加强网格化管理和互联网服务手段运营,构建“网络+网格”服务体系,构建更加符合吸纳就业型小微公司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
叁是充分挖掘诚信个体工商户信息,加大支持力度。推动银行对个体工商户细分行业和类型,加强与市场运营管理方及街道社区合作,充分挖掘个体工商户有效信息,优化信用评价模型,提供针对性贷款产物,并提高贷款效率和便捷性。截至2020年4月末,辖内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6890.95亿元,比年初增加499.35亿元;贷款户数282.57万户,比年初增加26.99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