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自2023年6月15日起,中信银行扩展可受理电子函证机构范围至全行,具体调整如下:
1.可受理电子函证机构 (1)杭州分行; (2)深圳分行; (3)武汉分行。 |
调整为:
1.可受理电子函证机构 (1)全行。 |
已上线银行业务规则可参考:/Index/show/catid/316/id/40391.html
特此通知
银行函证平台服务中心
2023年06月15日
自2023年6月15日起,中信银行扩展可受理电子函证机构范围至全行,具体调整如下:
1.可受理电子函证机构 (1)杭州分行; (2)深圳分行; (3)武汉分行。 |
调整为:
1.可受理电子函证机构 (1)全行。 |
已上线银行业务规则可参考:/Index/show/catid/316/id/40391.html
特此通知
银行函证平台服务中心
2023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