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银团贷款优势 全力支持民营公司发展——中国银行业协会潘光伟专职副天美九一厂制作在银团委员会支持民营公司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8年11月28日
各位嘉宾、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民营公司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的问题,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公司座谈会上强调:要优先解决民营公司特别是中小公司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成本。要改革和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把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挂钩,解决不敢贷、不愿贷的问题。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银保监会的监管要求,今天请银团委成员银行汇聚于此,从银团贷款业务角度出发,共同讨论解决民营公司“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希望大家凝心聚力、出谋划策,帮助民营公司疏解困难,稳健发展。
近年来,随着银行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的加大,银团贷款投放加快,银团贷款市场呈现较快增长的局面。据中银协银团委统计,2018年上半年,银团贷款余额6.9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8.87%;银团贷款余额占对公贷款余额的比例为10.47%,较年初增长0.07%;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牵头行,累计新签约银团贷款合同总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5%,有明显上升趋势。银团贷款新签约合同金额排名靠前的行业分别是:棚改及保障性住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等。银团贷款的资金投向紧密对接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取得较好社会效应与经济效益。
在监管部门的引领下,银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拓宽民营公司融资渠道,支持民营公司发展的制度措施。例如,中国工商银行与百家民营骨干公司签署《总对总合作协议》,已通过多种渠道为民营公司提供了包括银团贷款在内的近百亿融资支持,其中净增贷款42亿元,增幅5.15%;首批创设民营公司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成功帮助3家民营公司完成共计15亿元的债券发行。中国农业银行通过直接融资方式满足民营公司发展需求,近三年来为民营公司累计发行债券超1000亿元,创新产物与服务模式,并于近期在宁波举办了“中国农业银行助力民营公司债权融资推介会”,先后承销发行了4期民营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中国银行发布《支持民营公司二十条》,切实解决民营公司在发展中遇到的痛点和难点问题。中国建设银行在全行范围内提出住房租赁、金融科技、普惠金融“三大战略”,运用金融科技赋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银行对民营公司“愿贷”和“敢贷”两方面难题。
今天在座的都是银行银团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充分利用银团贷款筹款金额大、贷款期限长、风险共担的优势,做好民营公司特别是龙头民营公司金融服务。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积极参与(筹组)银团业务,支持民营公司健康发展
银团贷款具有分散贷款风险,减少同业之间竞争、利益共享的优势,无论是国有公司还是民营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银团贷款的支持。近年来,银团贷款业务保持稳健发展的态势,市场活跃度明显增强,成为参与支持国民经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金融要素。对于民营公司,尤其要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加强:一是建议大家研究如何营造银团业务对民营公司敢贷、能贷、愿贷的信贷文化。银团贷款历来有做大项目、大融资的特点,但民营公司融资相对资金量小,贷款耗时耗力,确实存在不愿贷的情况。银团贷款的牵头行、参与行要充分认识支持民营公司生存发展,既是商业机会,也是社会责任。要在贷款对象上对国有公司和民营公司一视同仁,发挥银团贷款具有提供长期稳定大额资金的优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生产经营基本面良好的龙头民营公司采取银团贷款等方式给予支持。二是各银行要积极参与(筹组)银团贷款,支持民营公司发展。当前,民营公司普遍资金紧张,采用银团贷款的方式,有利于解决其大额资金、长期资金来源的问题;民营公司银企关系相对稳定性差,在传统双边信贷业务下,一有风吹草动,最容易出现银行抽贷、压贷情况,而采用银团贷款方式,将贷款行以共同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则可以共同提供稳定、持续的信贷资金,加大对民营公司的资金支持。
二、扩大银团参与主体,支持民营公司合理信贷需求
政策性银行和大型商业银行在银团市场中历来持有较大份额。近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等银行的银团贷款余额也增长较快。这表明以银团贷款方式实现信贷增长已成为更多金融机构的共识,市场活跃度进一步提升。在支持民营公司合理信贷需求中,要特别注重扩大银团参与主体,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应更多地鼓励和支持中小银行参与,共同支持民营公司合理资金需求。一方面,民营公司在当地土生土长,是城市名片,中小银行直接对接当地民营公司,具有充分了解民营公司财务信息、产物市场销量、公司实力的优势,另一方面,大型银行具有资金充裕、把握行业特征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征、行业发展前瞻性等优势。中银协银团委也将通过搭建银团筹组平台、召开银团业务交流会、业务培训等方式,引领中小银行参与到银团贷款中,不断凝聚行业共识,有效整合行业资源,实现合作共赢。
三、组织跨境银团,支持有条件的民营公司“走出去”
随着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的不断深入,民营公司已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生力军,这为跨境银团发展带来有利契机和新的挑战。一般来说,跨境项目融资难度相对较大,多数银行机构对当地市场环境、法律环境、社会经济背景等掌握较少,面临多币种需求、缺乏对境外法律、当地监管政策的了解,因此,在项目评估、授信等业务过程中存在障碍。跨境银团集各家所长,互通信息,共同推进项目储备、项目跟进和贷款投放,共同参与合同文本谈判,共同应对境外政治经济突发事件及各种风险,形成合力,可以有力支持民营公司“走出去”,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坚持开拓创新,推动银团贷款业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切实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推动银团贷款市场创新与发展。大数据信息交流平台有利于银团贷款行之间数据信息的交互与交叉验证,促进客户资源分享,给银团贷款市场创新与发展提供科技支持。二是探索联合授信机制与银团贷款业务之间的关系,相互促进、协同发展。联合授信机制与银团贷款存在许多相通之处,比如,都是以牵头行为主推动对公司的融资;法律文本、契约合同也有很多相似的内容。目前,受银保监会委托,中银协正全面组织落实联合授信相关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443家联合授信试点公司,其中,完成银银协议签订的有400家,完成银企协议签订的有305家。中银协正在研发《联合授信信息咨询服务平台》,用以数据报送和信息监测,全面推动联合授信工作的开展。通过联合授信这一机制,能助力银团贷款各参与行相互沟通交流、信息畅通、目标一致,进而真金白银实现对民营公司贷款投放。三是认真研究在银行债委会工作机制下如何拓展银团贷款市场空间与潜力。对当期债务负担较重、但产物有市场、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民营公司,各贷款行可利用银行债委会工作机制,比如在贷款投放收回、贷款风险缓释措施等核心条件方面进行统一协商、统筹安排,避免贷款行步调不一致或个别贷款行盲目抽贷、限贷。
接下来,中银协银团委将宣读《支持民营公司发展倡仪书》。希望各银行主动作为,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以及银保监会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银团业务再上新台阶,为民营公司的发展添砖加瓦,贡献力量,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