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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发布《对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2-11-14 作者: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浏览:105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支持优质房地产公司合理使用预售监管资金,防范化解房地产公司流动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对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优质房地产公司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


《通知》指出,监管账户内资金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监管额度后,房地产公司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置换监管额度内资金。商业银行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充分评估房地产公司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声誉风险等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决策,与优质房地产公司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


《通知》的发布和实施,将帮助优质房地产公司缓解流动性压力,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下一步,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将密切沟通协作,联合做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商业银行依法合规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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