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浙江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共携手抗疫情,稳外贸稳公司”合作协议。省担保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杜祖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王园园出席签约仪式。省担保集团公司总经理沉继荣,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陈昕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不少境外主要市场受疫情冲击取消外贸订单或延迟发货,作为浙江省对外贸易主力军的外向型中小公司面临的资金压力日益增大。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省委“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要求,支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省担保集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深入推进“五大举措、四项产物”基础上,主动与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对接,协同开展多方面合作,大力支持外贸型小微公司融资,服务稳外贸稳公司工作大局。
双方将以不断加强金融产物和模式创新,扩大合作领域和业务规模,努力为重点外向型公司和小微公司(特别是外贸型小微公司)、疫情保障公司、“叁农”、扶贫和创业创新主体及战略新兴产业项目提供便利可得的优质金融服务为基本原则,秉行突出服务重点领域、共同推动体系建设、努力增进信用环境合作宗旨,携手深入支持外向型公司和普惠领域市场主体,共同研究推动共建风险分担机制和补偿机制,努力打造“强骨干、扶小微、广覆盖、优利率、低费率、可持续”的政策性担保和政策性金融合作体系。
双方联合创设专项产物精准服务外贸型小微公司。省担保集团推出“浙担·外贸保”等专项再担保产物,实行优惠费率等相关政策,并积极发挥龙头引领作用,引导合作地方融资担保机构在指导费率基础上进一步降费让利。“浙担·外贸保”以全省(除宁波外)外贸型小微公司为服务对象;单户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担保业务指导费率不超过1%/年。2020年“浙担·外贸保”再担保业务不设分担上限;对各合作担保机构在产物适用期限内发生的担保业务免收3个月再担保费。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协调合作法人银行推进银担合作机制,将转贷款资金优先支持外贸型小微公司,特别是纳入省“订单+清单”监测系统的外贸公司,配套专项资金、专项利率和专项服务。
签约座谈会上,双方就合作具体方向进行了深入交流。此次签约是双方紧密合作的开端,下一步将联合多方力量搭建完善政策性金融平台,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优势,不断推动担保体系与银行系统整体合作,加大业务产物研究和推广力度,共同提升金融服务小微公司的能力,服务浙江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