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委员会")成立于2006年3月23日。自律委员会的宗旨是建立有效的银行业自律工作机制,维护银行业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推进银行业诚信制度建设,打造银行业合规文化,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序竞争和友好合作,提高银行业服务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引领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自律委员会是行业自律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体现了银行业"自己管自己"的精神,对落实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服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中国银行业的合作与有序竞争,具有积极的重要作用。自律委员会现有成员单位145家。
自律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合规,公平公正"。
自律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成员会议。常务委员会为全体成员会议的执行机构,负责在全体成员会议闭会期间领导自律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自律委员会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自律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
自律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一)组织制定并贯彻落实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组织自律公约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二)依据章程和行规行约,组织制定行业相关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实施并监督成员执行,提高银行业服务水平;(三)建立健全银行业诚信制度,建立并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监测体系,推进银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四)组织制定银行业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对银行业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五)受理成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投诉,通过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约束成员依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六)完成协会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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