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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银行业监管方面积累了哪些经验

编辑: 发布时间:2010-08-05 作者: 来源: 浏览:482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刘明康主席陆家嘴论坛演讲观后感

    后危机时代金融变革的主旋律是什么?对这个问题,恐怕全世界经济学界都能给出大体一致的回答,那就是银行监管。这不仅因为本次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肇因于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还因为回顾百年世界金融史可以发现一条规律性线索:银行体系风险暴露的负外部性要远远大于资本市场下行震荡的负外部性。这似乎颇具讽刺意义——一个行业的重要性往往不取决于它的正外部性而是取决于它的负外部性的大小。中国的金融改革大体由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步,在近25年的改革发展中,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比例大体在8:2之间,因此,银行业不仅是金融业中的重心所在也与中国宏观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息息相关。特别在2008年遭遇全球金融海啸之后,中国的银行业在2009年应对危机中表现格外突出,在全球大多数经济体的银行业或是缺少流动性或是缺少放款意愿的情况下,中国银行业在刺激经济中新增信贷9.59万亿元人民币,形成所谓“天量信贷扩张”,为中国经济在全球普遍衰退中保持一枝独秀地位做出了引人注目的贡献。但也正是2009年的银行信贷天量扩张招致了国外中国问题研究者对银行安全的普遍怀疑。就像绝大多数外国人不能理解2009年夏季温总理说中国因危机影响失业人口已达2300万,但中国经济依然马不停蹄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势头社会依然和谐安定波澜不惊一样,国外关注中国银行业发展的人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中国的银行系统在应对2009年危机放出近9.6万亿天量信贷会不出现严重的资产质量问题或导致信贷危机。

    其间的奥秘到底在哪里?

    我认为,答案就在刘明康主席“2010陆家嘴论坛”的精彩演讲里。

    刘主席讲了中国银监会成立七年多来在四个方面的各三点经验:

    1.在提高银行业风险吸收能力方面的三点经验是:(1)注重对银行业资本质量和资本水平的监管;(2)注重对大额风险暴露上限的监管;(3)注重动态拨备要求的监管。

    2.在推动银行类机构强化自身建设方面的三点经验是:(1)注重推动银行业机构完善公司治理;(2)提高透明度;(3)注重引领银行业机构提高人员素质。

    3.推动银行业体制、机制建设的三点经验是:(1)深化银行业的改革和重组;(2)注重对银行管理者的再教育和培训;(3)注重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4.秉持科学监管理念方面的三点经验是:(1)注重防火墙的建设;(2)注重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的结合;(3)注重规制导向与原则导向的紧密结合。

    在刘主席讲的上述四个方面中,第一个方面即“注重提高银行风险吸收能力”的经验最引人注目,原因在于中国银监会在全球金融危机中提出的银行资本质量和资本水平标准已成为全球最为严格的标准。这自然就使人想到,经历过2009年银行业的天量信贷扩张后,为什么中国的银行业还会成为全球最为健康的银行体系。针对全球银行业危机的教训,中国银监会对于核心资本不得低于总资本75%的要求、对于银行间互持次级债等从严扣减资本的严格要求、2008年提出的所有银行在达标之后再提2个百分点留存资本缓冲和大型银行在这2个百分点之上再提1个百分点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的额外要求、2009年信贷快速扩张现象出现后要求大型银行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0.5个百分点逆周期资本缓冲规定、特别是连续提高拨备覆盖率的要求即中国银行业的动态拨备覆盖率从100%提高到130%,又从130%提升到150%,到今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的拨备覆盖率已上升至170%。这些带有监管创新性的种种举措,使得国内外的银行业研究者可以从中国银监会各项宏微观审慎监管政策中看到中国银行业在全球金融危机中已形成了强大的风险吸收能力。

    实际上,刘明康主席在演讲中还有一些没有提到,即中国银行业在注重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同时也十分注重对内开放,标志性事件就是中国银监会2007年以来对村镇银行行业进入壁垒降低的改革实践。在近三年半的放松管制过程中,全国已有近200家村镇银行开业,许多民间资本已进入到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在缓解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矛盾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从经济结构特点说,中国经济多年来始终存在着消费不足、内需不足(相对于外需来论)、民间投资积极性不足、农村发展动力不足的几个结构性弊端,中国银监会在2006年12月宣布的推动建设村镇银行的历史性举措,能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用有收有放宽猛相济来切切实实推进中国的金融改革进程,这不算是小故事。

    值得提及的是,上述全球最严格的资本质量、资本水平、拨备覆盖率以及存贷比要求在政策出台后都是由各地银监局以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落实贯彻的,许多基层银监人员的工作态度已达到了“穷凶极恶”的程度,在这样的监管环境下各商业银行的高管们也把合规风险列为特殊形势下应力求规避的第一风险。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监管也是服务。在世界所有国家的金融监管实践中,如果哪个国家的金融当局持为了监管而监管的态度,那就会在工作中出现偏差。因此,银行监管系统也应该认真倾听被监管者的声音,据我观察,目前全国的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对银监会各地分支银监局的意见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中国银监会已出台的法规性文件有些内容与中国国情有不符之处,如:“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有些内容颇有脱离中国实际的嫌疑;

    二是监管实践中的“一刀切”现象仍比较突出。例如,对所谓“3:3:2:2”放款进度的严格要求,这和一些地区的产业状况资金需求季节波动特点相脱离。

    三是有些规定在2010年这种特殊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下有“偏严”嫌疑。例如75%存贷比规定有些过死。

    四是监管态度监管政策缺少稳定性与连续性。如2009年,各地银监局都催促各家银行向政府平台公司放款,一些地方甚至出现要按月汇报放款进度定期进行放款排名,个别地方政府甚至出现当场发红包奖励放款业务突出行领导的现象。到了2010年又严令限制对平台公司放款,要求各行对平台公司贷款进行“解包还原”。有些地方的平台公司贷款能“解包还原”,有些平台公司的贷款根本无法“解包还原”。当初在各地银监局催促放贷时,各家银行都是以“求爷爷告奶奶”的低姿态才挤进平台公司贷款者队伍中去的,现在无论是“解包”还是催还都使各地银行陷入了无法理顺客户关系的状态。

    五是各地银监局由于干部队伍素质的原因存在监管蛮横、不当干预等行为,这一现象多少带有普遍性。

    2003年中国银监会正式成立挂牌前,人大财经委在周正庆同志的主持下曾召开过专家咨询会,我在参会的20来位专家中是唯一投反对票的人,我当年一直认为没有必要把银行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人民银行有自己的机构优势(遍布全国省地县的工作网络)、信息优势(清算支付系统)和最后放款人优势(发行货币),只要有一套分工明确的人马,监管成本会更低,因此没有必要再成立一个正部级单位来搞银行监管。当年的发言和表态只是记录在案而已,其实质效果犹如螳臂当车。看了刘明康主席的陆家嘴演讲,认真回想中国银监会成立七年来所做的工作,我觉得自己错了,当年还是犯了识见短浅的毛病。尽管目前英国的金融监管改革又开始走回头路了,但中国的分业监管模式还应当继续坚持。我只是希望中国银监会能在监管政策的稳健性连续性与恰当适时调整保持平衡方面加以改进,而改进的最终目标是促使金融服务实际化和金融资源的结构优化——用刘主席的话说——“为我国银行业科学发展和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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