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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委员会

法律工作委员会介绍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9-29 作者: 来源: 浏览:117938次

    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律委员会")成立于2001年7月。法律委员会的宗旨是维护银行业和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改善银行业的经营环境,促进银行业的稳健运行,实现银行业和会员单位的持续、健康发展。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均可申请加入法律委员会。

    法律委员会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民主集中"。

    法律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成员会议,全体成员会议的执行机构为常务委员会,对全体成员会议负责。常委会在全体成员会议闭会期间负责领导法律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常委会由12名常委组成,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3名。法律委员会办公室与协会维权部合署办公,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法律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一)组织制定银行业维权方面的行业规则、规章制度,推进维权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二)根据银行业发展需要和会员单位诉求,提出立法、行政和司法建议,争取国家有关机构的支持;(三)受理会员单位维权申请,审议并做出维权决议;(四)针对损害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组织实施联合维权行动;(五)协调会员单位活动和利益,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六)组织、协调课题研究工作和实务调研活动,为会员单位提供专业理论和实践服务;(七)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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