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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四届四次常委会在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2-07-27 作者: 来源: 浏览:584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一副秘书长余学军讲话

法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银行风险总部首席合规官耿伟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2012年7月23日,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四届四次常委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法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银行风险总部首席合规官耿伟主持。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一副秘书长余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12家常委行代表参加了会议。
    余学军第一副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上半年法律工作委员会在各常委行的指导与支持下,通过不懈努力推进了与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金融执行积案工作的实质性进展,深化、完善、充实了黑名单工作制度,加强了打击逃废债力度,举办了美国FATCA法案培训班,印发了风险提示及中译本,组织了“协助执行”专项培训,帮助会员单位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四届四次常委会研究落实了陈元天美九一厂制作提出的由人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合作开展的“对于我国应对美国‘长臂管辖’策略研究”课题,通报了中国银行业协会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于金融执行积案合作的最新进展,正式启动了法律工作委员会2012年研究课题,商讨研究了中国银行业协会与香港银行公会联合举办FATCA法案信息交流研讨会的建议草案,讨论修改了《“逃废银行债务机构”名单管理办法》(修订稿)、《中介机构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法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银行风险总部首席合规官耿伟在会议总结时指出,此次会议紧凑、务实,通过各常委行相互沟通了解情况,确定落实了“我国应对美国‘长臂管辖’策略研究”课题开展、2012年研究课题、黑名单、中介机构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修改、完善等各项事宜,圆满完成了会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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