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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举办法律风险防范高级研修班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7-12 作者: 来源: 浏览:743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银行业法律风险防范高级研修班开班仪式

余学军第一副秘书长在开班仪式上讲话

原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委员、民法室主任姚红授课

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傅郁林授课

最高人民法院民叁庭副庭长王闯博士授课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张雪楳博士授课

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福勇博士授课

工商银行消费者保护部主任李金泽博士授课

中国银行廊坊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刘英红博士授课

    中国银行业2013年度法律风险防范高级研修班于7月1日至5日在廊坊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开班,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一副秘书长余学军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全国银行业从事维权、法律等专业共计150余人参加研修。本次研修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大学、北京仲裁委员会、银行业等国内知名专家到班授课。课程涵盖消费者保护法、新民诉法、金融纠纷仲裁、金融纠纷审判热难点(物权担保、票据、银行卡等)问题、长臂管辖与银行业法律风险防范等内容。研修期间参训学员还开展了银行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关问题座谈交流。
    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一副秘书长余学军出席开班仪式讲话中指出:开展银行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有利于保护银行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护广大银行业客户合法权益,更有利于银行业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发展。银行业从事维权和法律工作人员法律素养的提升不仅是当前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需要,也是银行业维权及法律人员职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余学军副秘书长还对参训学员提出一些学习期望和基本要求。
    本次研修班培训班突出特点是内容新颖、详实、实用,教学内容既有国内最新立法解读,也有银行业诉讼司法实践问题探讨,同时兼顾国内外法制发展实际,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在教学之余,培训班还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工作交流。在组织培训班过程中,协会维权部实施严格管理,认真组织考试考核,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提供充分的后勤保障,培训主办者与承办单位密切配合,协同工作,为参训学员提供了较好的学习平台,受到了广大学员的好评。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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