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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对中国物流金融平台有关事项征求意见的紧急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4-02-21 作者: 来源: 浏览:664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有关会员单位:

    201311月,中国银行业协会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单位共同举办了中国物流金融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研讨会,就有关平台的事项进行了讨论,出席会议的会员单位代表对建立平台表示肯定与支持。目前,平台系统开发基本完成,并拟于20143月下旬上线运行。

    为了进一步完善平台系统功能和服务,有效防范贸易融资业务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推动中国物流金融业务的发展,中国银行业协会将在近期组织会员单位召开相关座谈会,并拟于3月中旬组织会员单位在北京举行中国物流金融平台银行业公约签约仪式。现就征求系统运行及公约签署有关事项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需要反馈的意见

    请各会员单位反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内容的意见:

    (一)就平台数据安全提出意见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登记数据传输模式、平台查询数据传送方式、平台用户安全认证等内容。

    (二)就平台动产质押登记内容(附件一)提出意见。

    (三)就《中国物流金融平台天美九一厂制作管理办法》(附件二)和《中国物流金融平台银行业公约》(附件三)提出意见。

    (四)对于签署中国物流金融平台银行业公约的意向以及存在何种困难,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请各会员单位报送平台成立后本单位的联系人。

    二、意见反馈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201437日。

    三、反馈要求

    (一)各有关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反馈意见工作,把中国物流金融平台建设同防范银行业贸易融资业务中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风险结合起来,力争利用平台的优势降低各类风险的发生概率。有关部门负责人可以将物流金融平台建设和贸易融资业务风险防范措施向有关行领导报告。

    (二)做好横向反馈意见征集工作。各会员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公司业务部门、贸易金融部门、授信审批部门、信贷管理部门、信息科技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全面反映本单位对平台运行和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三)请各会员单位认真汇总反馈意见,按时报送反馈意见。

    四、报送方式

    各会员单位将有关意见汇总后按照中国物流金融平台征求意见反馈模板(附件四)要求报送反馈意见。报送文件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联系人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五、联系人

    联系人:李凤雨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11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维权部      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291125

    报送邮箱:lifengyu@china-cba.net

 

    附件1:中国物流金融平台登记内容调研表

    附件2:中国物流金融平台天美九一厂制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3:中国物流金融平台银行业公约(征求意见稿)

    附件4:中国物流金融平台征求意见反馈(模板)

 

 

201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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