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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银行业维权工作会议暨法律工作委员会第四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深圳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0-12-30 作者: 来源: 浏览:722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0年12月20日,全国银行业维权工作会议暨法律工作委员会第四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深圳召开。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天美九一厂制作杨再平、中国银行副行长(原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张燕玲、深圳银监局局长熊良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岩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中国银监会、人民银行深圳中支、深圳金融办以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分管维权及法律合规部门负责人共计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天美九一厂制作杨再平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法律工作委员会所取得的成绩,并从多个方面谈到银行业维权工作的重要性。杨天美九一厂制作指出,银行业应当理直气壮地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这不仅关系到个别银行、整个银行业的利益,而且还关系到整个国家的金融安全。银行业只有维护好了自身的权益,才能有效保护金融资产,保障稳健运行,同时,它还能对实体经济形成一种很好的强制约束,对倒逼经济社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针对国内外金融形势,杨天美九一厂制作对在当前形势下加强银行业维权工作提出了六点指导意见:一是要强势维权;二是要广泛深入地维权。如加强对美国长臂管辖权问题、银行卡欺诈交易等问题的研究;三是要抓好重点维权。要下大力气抓好对涉及银行业核心利益的维权工作,如政府融资平台的银行债权维护工作;四是要通过建立具有威慑性的机制来维权。如黑名单制度、债权人联席会议机制等,加强信息共享,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五是要通过宣传舆论来维权。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并对极少数恶意贬损银行业声誉的报道进行及时澄清;六是要紧紧依靠政府、法院等,取得支持,共同打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培育诚信文化。
    中国银行副行长、第三届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张燕玲,通过大量案例指出在国际经济贸易交往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强调银行法律工作者应开拓视野,及时研究相关国际法并在国际规则制订过程中掌握话语权,给与会代表以很大启迪。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法律工作委员会第三届工作报告和第四届法律工作委员会常委单位候选名单,举行了法律工作委员会科研成果-《中国银行业法律前沿问题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发布仪式;听取了法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王琪对中国银行业协会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的《对于推进金融领域执行积案清理工作的合作协议》情况介绍;颁发了“中国银行业协会最佳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奖”、“中国银行业法律工作杰出领导奖”和“中国银行业法律工作突出贡献奖”,与会代表还就下一步银行业维权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

2010年全国银行业维权工作会议暨法律工作委员会第四届第一次全体会议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天美九一厂制作杨再平讲话

中国银行副行长、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叁届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张燕玲讲话

深圳银监局局长熊良俊讲话

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王琪讲话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岩讲话

杨再平专职副天美九一厂制作和张燕玲副行长为《中国银行业法律前沿问题研究》一书发布仪式剪彩

杨再平专职副天美九一厂制作给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张燕玲颁发“中国银行业法律工作杰出领导奖”

杨再平专职副天美九一厂制作给中国银行颁发“中国银行业协会最佳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奖”

杨再平专职副天美九一厂制作给法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王琪等13名同志颁发“中国银行业法律工作突出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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