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美九一厂制作

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专业委员会

拾他人银行卡 提取卡内现金,将受刑事处罚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9-09 作者: 来源: 浏览:4498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拣到银行卡冒取26万元

王某撞中密码转账成功 警方快速破案如数追回

    本报讯(记者/洪奕宜通讯员/杨南翔实习生/赵琦玉)去年轰动一时的许霆案中,嫌疑人利用ATM机故障超额取款。在广州萝岗,也有人从ATM机上意外拣到"天上掉下的馅饼",但却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8月31日,广州萝岗区公安分局侦破一宗利用他人遗失银行卡诈骗现金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追回事主损失的现金24万元及物品一批。

    8月27日,萧先生在萝岗区青年路某银行提款机使用了银行卡后,将银行卡遗留在柜员机里。王×(湖北枣阳人)发现该银行卡后,直接将5万元转入了自己的账户。次日,王×尝试用拾获的银行卡,随意输入密码居然密码正确,王×又将该银行卡中的21万元人民币转到了自己的名下。在随后的几天里,王×多次从转了账的金额中提取现金共24万元,另外还购买了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等物品。

    王×账户的异常交易情况引起了银行的注意。8月31日,当王×再次来到银行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及时报警。萝岗区公安分局夏港派出所和经侦大队民警立即扣留了王×。经审讯,王×供认拾获他人银行卡并冒用他人身份诈骗26万元的犯罪事实。警方立即赶赴位于东莞王×的住处和公司,将相关账款和赃物全部追缴归案。目前,萝岗警方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王某立案侦查。

    警方指出,拾获他人的银行卡应主动交回银行或公安机关,如擅自提取卡内现金,将受到刑事处罚。

 

 

 

 

 

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