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委员会
尊敬的杨天美九一厂制作,张司长,各位来宾、各位同仁:
大家下午好!
很荣幸在这里与大家共同见证中国银行业协会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的成立。首先,我谨代表各成员银行,向人社部、银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和领导对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的成立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早在1790年,法国政府即为其雇员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公职人员退休制度,开创了政府提供养老金的先河。1889年,德国俾斯麦政府颁布了世界上首部面向全体工薪劳动者的《伤残和养老保障法》,标志着现代养老保障制度的诞生。此后一百多年,世界各国养老金制度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上世纪八十年代,从智利开始,许多国家将养老金管理的部分责任由政府逐步让渡给商业机构;上世纪九十年代,世界银行在总结全球养老金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并向各国推荐了由政府、公司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叁大支柱养老保障模式;本世纪以来,多支柱的养老保障模式已经逐步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全球养老保障制度日臻成熟和完善,养老金资产规模日益扩大。OECD等权威机构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球养老金资产规模已达26万亿美元,超过全球GDP的50%。从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公司年金来看,几乎所有发达国家的年金资产已占到其股市总市值的一半以上。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养老金制度起步较晚,但近些年来取得较快发展。截至2010年底,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已达1.5万亿元,参保人数达到2.6亿人。公司年金基金积累已达2,809亿元,参加人数达到1,334万人,建立公司年金的公司达到3.7万家。在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商业银行养老金业务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人社部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在法人受托管理的1,474亿年金基金中,3家银行受托管理的资金占比已经达到27.9%;在全部机构管理的1,334万公司年金个人账户中,银行业占比达到87.2%;进入市场运营管理的2,809亿元公司年金基金托管在10家商业银行。
今天,在人社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银行业协会的组织和领导下,经过10家成员单位共同努力,成立了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这不仅为开展养老金业务的银行提供了相互学习、共同探讨的良好平台,而且将促进国内养老金行业规范、有序竞争,对提升银行业养老金业务专业水平、推动养老金业务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是银行业开展养老金业务的新起点,标志着银行业在养老金业务领域统一认识、团结协作、共同发展、共同进取的新开端。
养老金委员会成立后,将以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服务会员、协调同业、维护会员利益、促进行业发展为己任,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和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促进成员单位在养老金业务领域相互学习、交流与合作,提升行业凝聚力。采取有力的工作措施,保障和加强成员单位之间、成员单位与委员会之间信息渠道的畅通,充分发挥委员会沟通平台的作用。二是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运营,配合监管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共同抵制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自觉维护公平有序的养老金业务市场环境;配合监管部门推动成员单位制定落实行业标准、工作指引、运作流程等制度,规范业务,提高效率;配合监管部门推动行业发展政策的研究与报告,组织业内专家对养老金业务法律、税收、会计、监管等方面前沿课题进行研究,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三是要做好商业银行养老金业务整体形象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协会平台,积极与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公司年金分会进行合作与交流,积极与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行业的养老金管理机构和行业组织沟通交流,共同推动养老金业务的健康开展,共同培育和开发潜在市场,提升养老金委员会在业务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利用协会平台,建立与权威媒体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开展有重大影响的宣传策划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对银行开展养老金业务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作为首届主任单位,工商银行衷心感谢人社部、协会和各成员单位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严格履行主任单位各项工作职责,虚心接受成员单位的监督和建议,尽己所能的为委员会的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开端。也希望监管部门、协会能够给予这个新生的委员会更有力的支持和帮助,希望各位同仁能够齐心协力开拓我们共同的事业。
我们相信,在监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银行业协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一定可以有所作为,并推动银行业在养老金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力。
最后,预祝本次会议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