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委员会
第一条&苍产蝉辫;为规范会员银行服务收费行为,提高服务收费管理水平,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实施到位,中国银行业协会决定建立银行服务收费检查制度。
第二条&苍产蝉辫;银行服务收费检查是指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以及服务价格管理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的检查行为。
第叁条&苍产蝉辫;银行服务收费检查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预防为主、违规必纠、及时整改的原则。
第四条&苍产蝉辫;银行服务收费检查由中国银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并制定检查方案、制定检查标准及进行检查人员培训。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及中间业务联席会议各成员银行价格管理部门协同中国银行业协会共同实施检查。&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第五条&苍产蝉辫;银行服务收费检查采取自查、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苍产蝉辫;银行服务收费检查内容
(一)国家服务价格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有关服务收费自律共识、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建立健全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三)服务价格明码标价制度执行情况;
(四)服务价格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
(五)建立服务价格投诉管理制度情况 ;
(六)其它检查事项
第七条 各会员银行应定期进行服务收费自查,对照检查内容查找存在问题,分析评定检查结果,并及时形成检查工作报告上报中国银行业协会。
第七条&苍产蝉辫;银行服务收费检查时间原则上每季度检查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组织实施。
第八条 银行服务收费检查实行定期通报制度,中国银行业协会根据各会员银行上报的自查报告和检查组上报的检查报告,对检查情况汇总形成报告在业内进行通报。
第九条 通报可采取书面或召开中间业务联席会议的形式,对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批评,并督促其整改。
第十条 对检查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经查实后,将有关违规情况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