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委员会
一、基本涵义
理财产物业绩比较基准是指商业银行或理财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产物性质、投资策略、过往表现等因素,对理财产物设置的投资目标和相关解释说明。
二、一般人理解原则
理财产物业绩比较基准的设置应遵循一般人理解原则,即应站在一般人或普通人应有的知识、经验和理解习惯,避免使用晦涩难懂的语言文字和过于复杂的算法。
叁、过渡期
本准则的过渡期为文件公布之日起6个月。过渡期内,监管规定已有明确要求的,仍需执行相关规定。
四、过往业绩展示要求
中国银行业协会正针对过往业绩展示行为专题研究,相关自律准则另行发布。
五、自律管理工作
过渡期结束后,中国银行业协会将根据《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自律规范》开展自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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