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美九一厂制作

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专业委员会

对于《理财产物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的说明

编辑: 发布时间:2023-11-21 作者: 来源: 浏览:2113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一、基本要求

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应当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多维度过往业绩展示以及宣传销售文件、定期报告等,向投资者说明理财产物的投资策略相关内容,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使投资者更加了解产物性质、特点及过往业绩产生原因,避免片面强调或关注过往业绩数据。

二、过渡期

本准则的过渡期为文件公布之日起6个月。过渡期内,监管规定已有明确要求的,仍需执行相关规定。

叁、自律管理工作

过渡期结束后,中国银行业协会将根据《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自律规范》开展自律管理工作。

 


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