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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的小微信贷和焦虑的小微银行

编辑: 发布时间:2020-09-24 作者: 来源: 浏览:343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苍产蝉辫;小微经济体在国民经济中作用突出,特别是在保持就业稳定方面意义重大。为小微经营者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是金融系统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领域和具体体现。在政策引导和推动下,我国小微公司金融服务总量持续增加,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质量逐步提升,为小微公司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18年以来,普惠型小微公司信贷投放保持高速增长,截至2020年7月末,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余额13.7万亿元,较2019年一季度末增加3.7万亿元,其中国有大型银行增加1.68万亿元,占比接近一半。

 

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聚焦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小微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小微公司主领域,以经营此类客群为主营业务的县域经营主体也可称作是金融机构中的“小微金融机构”。国有大行借助资金、技术优势发力普惠型小微公司信贷,对扎根县域的小微银行(主要包括县区内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以及村镇银行)形成挤压。尤其是,当前经济下行迭加疫情冲击,小微公司资产质量承压,加之小微银行治理相对滞后,势必面临更加严峻的竞争局面。

 

在这一背景下,更应明确小微银行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定位,坚定不移督促和推动其服务叁农、支持县域、助力小微。作为银行体系中的相对弱势群体,应像支持小微公司一样对其提供政策倾斜和支持。探索建立针对小微银行的常态化、普惠性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体系,对于“僵尸小微银行”,及时推动重组或破产,发挥市场出清倒逼作用,进一步发挥小微银行比较优势,更多开展依赖人力资源和线下资源的“重资产”业务,真正做到扎根县域、服务民生。

 

普惠型小微公司信贷监管政策的演进

 
提升小微信贷金融服务是多年来金融系统的重要任务,也是信贷结构调整的重点之一。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推动和督导下,近年来小微公司贷款较快增长,但随着小微贷款规模增加,一些金融机构出现了“垒小户”“掐尖”乃至小微贷款统计数据不规范调整的情况,特别是小微公司中规模较小的主体难以获得信贷支持的状况没有显着改观。针对行业痛点,金融监管部门大力推进金融机构对小微公司中“真小微”的支持力度,并逐步形成了目前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监管的政策框架。

 

人民银行自2012年试行统计并发布小微贷款数据,该数据包括两个层次,即全部小微公司以及小微公司中“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和微型公司。从增速看,小微公司贷款投放增速呈现“快速增长—逐步回落—增速反弹”的趋势。2017年之前,我国小微公司贷款保持较高增长,并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018年和2019年,小微公司贷款增速显着回落,这一期间小微贷款增速回落,一方面是小微公司贷款经过多年增长后,自然回落;另一方面是监管部门针对当时小微贷款中“垒小户”“掐尖”以及统计数据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整顿,并将小微公司信贷政策重心指向“真小微”,国标口径小微公司贷款增速较快回落。


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小微公司贷款统计口径不同,人民银行仅包括小微公司;银保监会包括小微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小微公司主经营性贷款

 

2017年9月,人民银行发布了《对于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的通知》,首次明确普惠金融的定义和范围,核心包括“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小微公司主经营性贷款”,以及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等贷款品种。2018年起,金融管理部门将普惠金融作为衡量小微金融的重要指标,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对小微公司中更小规模公司的支持。2018年,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公司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8.5%,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8%。


资料来源:中国小微公司金融服务报告(2018)

 

为更好衡量小微公司信贷投放情况,2018年末,人民银行将普惠型小微公司公司贷款中“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统计标准扩充为“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并联合监管部门明确了2019年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公司信贷投放要求。在国务院及金融管理部门支持下,人民银行数据显示,2019 年末,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余额达到11.59 万亿元,同比增长23.1%,同比提高7.9 个百分点,全年增加2.09 万亿元,同比多增8525 亿元,累计支持小微经营主体2704万户,同比增长26.4%。

 

2020年以来,为应对疫情对小微公司的不利影响,金融监管部门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先后推出多项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加大小微公司信贷投放,特别是通过小微公司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型小微公司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创新工具,为商业银行支持普惠型小微公司公司提供更加优惠的资金支持以及“贴息”,显着增强了商业银行做好普惠型小微公司金融服务的积极性。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7月末,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余额13.7万亿元,同比增长27.5%,增速不断提高;前7个月增加2.2万亿元,同比多增8810亿元,支持小微经营主体3007万户,同比增长21.7%。

 
县域金融市场逐步进入“存量博弈”阶段,竞争加剧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总量增加、增速加快、覆盖面扩大、融资成本下行,公司获得感不断增强。但从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投放的机构分布看,国有大型银行成为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增量的主力军,而中小银行、扎根于县域的小微银行普惠信贷投放增量相对较少。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7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同比增长28.4%,其中国有大型银行同比增长高达46.4%,农村金融机构同比增长仅有19.4%,在四类机构中增速居于末位,低于全部普惠型小微公司增速9个百分点。从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存量看,截至2020年二季度末,农村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在全部机构余额中占比35.4%,较2019年一季度末降低3.9个百分点;2020年二季度末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较去年一季度末新增3.76万亿元,其中大型商业银行新增1.68万亿元,占比达44.8%,接近一半,农村金融机构占比仅有25.2%。

 
数据来源:中国银保监会,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村镇银行。

 

农村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公司信贷投放较为缓慢,一方面是大型商业银行利用资金、科技优势加快投放,挤压了农村金融机构市场份额,更核心的原因还在于当前县域金融市场逐步演化为存量市场,“存量博弈”下,各类银行业机构必然存在此消彼长的情况。作为定位于县域和叁农的小微银行,农村和县域信贷市场总量是决定其发展的最核心外部变量。

 

近年来,宏观经济增速下行,加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金融市场发生巨大变化。特别是2014年以来,涉农贷款以及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增速持续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在各项贷款中的占比不断下行,农村金融市场总量呈现了先扩张后收缩的状态,小微银行所处外部环境日益严峻。截至2020年6月末,农村贷款和涉农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为18.9%和22.9%,分别较2014年下降4.3和5.2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总量增速减缓并不意味着参与者逐步退出,相反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大中型银行持续增加农村金融市场资源投放,小微银行竞争者越来越多,竞争烈度越来越强,由于小微银行规模本身较小,激烈的竞争导致其运营压力不断加大,保持信贷增长的能力遇到更多挑战,小微银行新增贷款在全部新增贷款中的占比较2014年高点下降3个百分点左右。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小微银行发展面临的挑战和困境


普惠型小微公司信贷投放能力不足是小微银行当前面临发展挑战和困境的集中体现。为推动小微银行立足县域、服务小微,金融管理部门对小微银行经营地域、业务品种提出了较多硬性要求,重点在于支持其内涵式、创新式发展,一些小微银行多年来形成的“吃同业业务、融资平台、房地产业务快餐”的模式短期难以改变,发展遇阻;同时小微银行的股东、内部控制人、监管机构、地方政府对小微银行的定位及经营要求差异较大,小微银行发展中面临多重目标冲突的状况较为明显,治理结构不完善形成较大制约;此外,小微银行总体规模较小,抵御风险及创新能力较弱,无法更好适应普惠型小微公司信贷业务发展趋势。

 

一是小微银行经营地域限制形成了发展天花板。为确保小微银行服务本地、服务县域、服务社区,监管部门近年来出台多项政策限定和约束小微银行跨地域、综合化经营。如针对农村商业银行,监管部门要求其“确立与所在地域经济总量和产业特点相适应的发展方向、战略定位和经营重点,严格审慎开展综合化和跨区域经营”,并明确农村商业银行原则上“机构不出县(区)、业务不跨县(区)”,在具体监管指标上,要求农村商业银行投向“叁农”和小微公司的贷款在贷款总量中占主要份额。

 

从当前监管要求看,将小微银行经营限定在了一县(区)之地,主观上有助于小微银行回归本业,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但客观上也形成了小微银行经营的天花板。从单一小微银行视角看,其经营被限定在注册地,业务、客户只能来自于当地,但在实际运营中,仍要面临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乃至互联网金融组织的竞争和渗透,在竞争中处于退无可退的地步,同时,如县域经济存在结构性失衡,则必然会向金融机构传递,小微银行应对风险的腾挪空间也十分有限。此外,部分小微银行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依赖同业业务、资金较多投向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领域经营模式,在当前监管部门敦促小微银行回归主业、服务小微的情况下,短期内必然面临加大经营困难。

 

二是小微银行治理结构不完善与内外部多重治理目标冲突并存。与大型银行相比,小微银行治理结构普遍较弱,股权结构分散,农村中小银行单家机构股东数量平均为1984个,股东类型也较为单一,主要是本地民营公司、居民个人,民营资本持股占比超过80%;机构规模普遍较小,有1213家农村中小银行总资产不足百亿元;在省联社管理体系下,一些地方省联社在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之外,以行政方式实施管理,干预系统内小微银行独立经营和自主决策;就小微银行内部而言,管理层专业程度较低,监事会形同虚设、监督弱化,高管长期内部循环的情况也较多存在。

 

对小微银行治理目标有话语权的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内部高管、政府部门、监管部门等主体,股东主要寻求获得贷款便利以及经营利润;内部高管主要关注自身利益;政府部门在税收之外,针对小微银行往往还有“第二财政”的隐含意图;监管部门则重点关注小微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以及风控能力建设,各方主体治理目标不尽相同甚至有所冲突。小微银行治理体系不完善,导致其无法更好平衡内外部各方治理目标,进而使得一些小微银行存在“资本金偏少”“内部人控制”“大股东提款机”“行政干预”“关联交易”“内部寻租”“服务不力”等多种治理问题,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较多掣肘。

 

叁是小微银行服务能力跟不上小微公司的实际需求。小微银行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投放增速较慢,占比较低,表明小微银行在服务小微公司方面仍存在较多困难。小微银行风控能力较低,外部看,由于小微银行经营主要在县域,区域经济发展对小微银行经营影响较大,小微银行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较低;内部看,小微银行授信、审批、放贷管理等方面相对大中型银行较为粗放,这一方面可能有助于提升小微银行放贷效率,但更大概率会导致小微银行资产质量欠佳,截至2020年二季度末,我国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4.22%,高于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2.67和2.59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18.1%,低于国有大行超过100个百分点。

 

小微银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赋能普惠型小微公司的水平较低。从普惠型小微公司信贷的发展历程看,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增速较高,除大型银行资金成本低,进而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报价较低外,使用金融科技手段,将零散的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做成批量化、自动化的标准产物是其优势的重要体现。以建设银行为例,其大力发展线上小微贷款业务,截至2020年3月末,建设银行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余额超过1万亿元,但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内。金融科技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和智力密集型部门,小微银行在金融科技上既没有人力资源支撑,也没有持续的资金投入能力,尤其是其规模较小,更难以发挥金融科技的规模优势。仅凭“熟人社会”“人海战术”难以与大中型银行在普惠型小微公司领域抗衡。

 

多方合力,像支持小微公司一样支持小微银行

 

小微银行是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来看,仍应是县域和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力量,做好做精小微银行既是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小微公司和叁农的需要,也是保持金融体系生态平衡、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针对当前小微银行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应在督促小微银行坚持服务本地、服务县域、服务社区定位的同时,正视小微银行在银行体系中属于“弱势群体”的现实,像扶持实体经济中小微公司一样,对小微银行提供必要的政策倾斜,给予更多关注,推动小微银行做“精品银行”和“特色银行”,实现小微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1. 正视小微银行“弱势”地位,给予政策倾斜和扶持。小微银行要坚持服务本地、服务县域、服务社区的定位,同时经营区域被限定于一个县(区),并且新增信贷主要用于小微公司,增加非信贷资产也有很多限制,小微银行发展上有所处县域经济总量的天花板,内有资产结构的约束,在整个银行体系中,处于基层和弱势地位。监管部门应正视小微银行的“弱势”地位,在结构性货币政策、监管政策、发展政策上给予倾斜性支持,鼓励和扶持其坚持服务本地的定位。

 

在普惠型小微公司信贷方面,应放宽小微信贷延期还本付息支持计划和普惠型小微公司信用贷款支持工具的使用机构范围至全部小微银行,探索建立针对小微银行的常态化、普惠性货币政策支持工具体系,提升小微银行普惠型小微公司信贷风险容忍度至更高水平,充分考虑小微银行机构特点,构建差异化监管政策体系,既对机构经营定位和风险防控起到有效约束,又合理降低小微银行监管成本,通过“监管的适配性”激励小微银行银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适配性和有效性”。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对小微银行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小微银行存款规模,提升小微银行信贷投放能力,并在融资担保、贴息奖励等方面向小微银行倾斜。

 

2. 提升小微银行法人治理能力,更好平衡各方治理目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在经营战略、机构定位、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优化股权结构,落实股东责任,约束股东行为,在保持小微银行民营资本占主体的前提下,引入国有公司资本、其他银行机构资本,丰富小微银行股东形式,鼓励地方政府以适当形式注入资本,发挥和承担出资人责任,引导小微银行更好服务地方发展;支持小微银行各类股东合法履行股东义务,维护正当权益,形成合理盈利预期,建立有效制衡、利益平衡的股权结构;加大对小微银行股东的穿透式监管,细化完善股东关联交易监管规制,切实约束和规范大股东行为。

 

提升治理主体履职能力,做实“叁会一层”职能,推动形成战略决策科学、风险偏好审慎、制度执行到位、监督约束有力的治理运行机制。推动省联社发挥好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推动村镇银行发起行履行发起人责任,优化对管理层履职绩效的评价方式,探索引入独立第叁方开展评价,提高小微银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能力。针对经营不善、风险充分暴露、资本充足率较低甚至为负数,而又长期无法补充的“僵尸小微银行”,有序推动其重组乃至破产,避免其长期存在于市场,加重“劣币驱逐良币”负向效应,以市场出清倒逼小微银行提升治理能力,

 

3. 提升信贷管理水平,推动金融科技为发展赋能。继续发挥好小微银行接地气、情况熟的天然优势,持续下沉经营重心,更多开展依赖人力资源和线下投入的“重资产”业务,占据和开拓大中型银行管理半径之外的市场。进一步健全支农支小激励导向机制,在资源配置上优先保障支农支小业务更多向支农支小业务一线倾斜激励措施,推动建立基于“无失职推定”的尽职免责制度,提高客户经理“敢贷、愿贷、能贷”能力。坚持不懈优化和创新信贷产物,紧跟县域、三农发展需求,拓宽抵质押品范围,降低抵质押物条件,加大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发放力度,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满足县域居民提升消费水平的金融需求。

 

进一步拓展科技手段在机构运营中的使用,加强与第叁方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加大金融科技投入,适当吸纳人才,增强并迭代符合小微银行自身实际和区域经济特点的金融能力。小微银行实现金融科技赋能要更加重视线上与线下的融合,更多基于“场景”提供便利化服务,特别是发挥小微银行理解乡风民俗,紧贴居民生活、生产与经营的优势,将“科技”融入“场景”,提升金融业务智能化、人性化水平。

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