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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发文!小微公司再迎重大利好!

编辑: 发布时间:2022-11-23 作者: 来源: 浏览:172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公司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深入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助力稳住经济大盘,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对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公司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公司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公司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这意味着金融对小微公司支持政策进一步加码。”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认为,这一政策的出台背景是四季度疫情扰动升温,一些小微公司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加剧。因此,着眼于保就业、稳增长,政策面正在加大对小微公司的定向支持力度,重点是缓解这些市场主体的流动性压力。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在接受《金融时报》采访时表示,小微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对我国稳定就业、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受内外因素冲击,我国内需恢复相对缓慢,此时国内加大小微公司支持力度,稳定公司发展信心,对于稳定就业和收入,促进内需恢复具有重要作用。


稳定小微公司信心和预期


2020年以来,为应对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冲击,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实施了中小微公司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有效缓解了中小微公司资金周转压力。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导致风险挑战增多,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针对这些挑战,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中提出5条货币金融政策,其中包括“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公司(含中小微公司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目前,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取得显着成效。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2年前9个月,银行业金融机构为214.62万户中小微公司、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办理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金额为5.11万亿元。


王青认为,本次《通知》明确,“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公司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公司主经营性贷款),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这意味着最长延期还本付息期限再延长半年。


“人民银行等部门强调,对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公司贷款,鼓励金融机构予以延期,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底,并对‘容缺办理’等相关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给小微公司吃下一颗‘定心丸’,有助于稳定小微公司的信心和预期,帮助小微公司渡过难关、走出困境。”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此外,为落实好延期贷款风险分类规定,《通知》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及时调整信贷管理系统,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


王青预计,在该项政策的支持下,四季度小微公司贷款(普惠金融口径)还将保持高增势头,这也是金融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的一个具体体现。


不断提升金融供给精准性


从金融机构角度看,通过对小微公司进一步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小微公司渡过难关,有助于避免大量小微公司倒闭,也有助于稳定金融机构资产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更好满足小微公司贷款延期需求也对金融机构管理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周茂华表示,金融机构需要积极创新延期贷款产物服务,为小微公司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便利;同时,要做到精准识别真正需要延期还本付息的小微公司;此外,还需要通过数字化技术辅助管理等,优化内部业务管理流程。


为提升金融供给的精准性,《通知》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小微公司所属行业、交易场景等特点,提供差异化贷款延期方式,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和线上续贷产物,满足小微公司灵活用款需求。鼓励各银行业金

融机构适当下放贷款延期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


为强化金融科技赋能,《通知》提出,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公司评级及风险控制水平,精准识别优质客户。对于符合延期还本付息条件的小微公司,要主动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前对接公司延期需求。  


此外,为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力度,《通知》明确,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因执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产生的流动性问题,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继续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支持包括延期贷款在内的普惠小微贷款稳步增长。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信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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