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委员会
2010年,吉林省联社继续依托地方政府的支持配合,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努力清收和活化不良资产,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一是探索不良贷款清收新模式。将有条件的县联社不良贷款全部或部分剥离出来,成立资产保全机构,专职负责全辖不良贷款的管理和清收。省联社将确定试点单位,探索和尝试不良贷款集中管理的实现途径和操作办法。
二是切实加大清收力度。对无法清收的贷款,按规定程序认定复核后集中封存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核销。对有主观责任贷款的信贷员,部分或全部由资产保全机构统一管理,全力清收责任贷款。对责任人死亡、判刑、走逃以及无法认定责任的贷款,由资产保全机构通过法律清收、奖励清收、打包出售等形式组织清收或处置。
三是充分调动清收人员积极性。实行绩效激励,清收人员的工资发放与清收效果挂钩,充分调动清收的积极性。责任贷款的清收,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人清收活化的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清收计划的,重新安排工作;没有完成计划的该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该移交的移交,必须处理到位。
四是打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司法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过联合办案、异地办案等形式,改善执法环境。积极争取成立专门组织,加大对逃债户、赖债户和违规违纪人员的打击力度,优化信用环境,净化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