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 (以下简称"金融租赁委员会")成立于2009年7月6日,是为加强同业合作、鼓励有序竞争、维护金融租赁交易而成立的专业权威的全国性金融租赁组织。
金融租赁委员会为经营金融租赁的公司服务。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及其他与金融租赁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在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后,可申请成为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成员。金融租赁委员会目前有成员单位12家。
金融租赁委员会的宗旨是推广金融租赁理念,规范和促进金融租赁发展,分散和防范风险,推动金融租赁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金融租赁委员会将积极承担金融租赁市场参加者和政府监管部门的联系纽带,促进金融租赁行业与国际租赁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
金融租赁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成员会议,由金融租赁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金融租赁委员会下设常委会,对成员大会负责。常委会由5名常委组成,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2名。金融租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
金融租赁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一)履行金融租赁行业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责;(二)宣传与推行金融租赁理念,深化交易各方对金融租赁的理解;(三)规范中国金融租赁市场,促进金融租赁业务操作的标准化,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四)收集、公布相关统计数据,建立金融租赁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会员间的沟通与合作;(五)研究与金融租赁相关的法律、会计、税务、监管等政策,并推动相关政策的建立和完善;(六)举办金融租赁的培训、论坛、研讨会和国际交流等活动,与国内外机构广泛合作;(七)承办监管部门委托办理的事项;(八)承办协会委托办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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