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委员会
2013年11月23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13〕101号),将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并更名为“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是在原“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调整为“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后重新设立的。
根据相关要求,为确保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工作合规、有序开展,中国银行业协会于 2022年 11 月 3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同意了“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的名称调整为“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试专家工作委员会”)和修订后的《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并于12月26日印发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通知 (银协发〔2022〕50 号)。
考试专家工作委员会构成:由中国银行业协会部分会员单位分管人力资源或教育培训相关工作负责人组成。考试专家工作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成员会议,由考试专家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考试专家工作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单位、副主任单位、常务委员单位组成,由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其中主任单位、副主任单位为当然的常务委员单位。常务委员会每届叁年。
考试专家工作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常务委员若干人。主任单位由协会专职副天美九一厂制作提名,由全体会议选举产生,连选可以连任,原则上连任不超过两届。
为及时、高效地开展资格考试各项工作,考试专家工作委员会设立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考试专家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一)建立和完善资格考试规章制度,推进资格考试的制度化建设;(二)确立资格考试标准和用人规范,为银行业人力资源管理提供相关的依据;(叁)研究审定银行业资格考试的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和考试合格标准。(四)完成协会和各成员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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