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声誉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辩耻辞迟;委员会&辩耻辞迟;)成立于2012年3月15日。根据委员会议工作规则,中国银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声誉风险管理部门或团队均可以申请参加委员会。目前,第四届委员会共有成员单位134家。
委员会是中国银行业协会领导下的专业工作组织。其宗旨为搭建银行业声誉风险管理交流平台,加强宣传业务条线的资源整合,有效促进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大力推动银行业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的规范与提高,切实提升全行业声誉风险管理水平,维护银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其工作的基本原则为&辩耻辞迟;及时联动、审慎防控&辩耻辞迟;。
委员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成员会议。委员会设常委会,由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常委单位组成。常委会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根据工作规则,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一是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指导行业开展声誉风险管理,推进银行业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二是组织制定声誉风险管理行业协作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有序开展声誉风险管理行业联动;叁是搭建行业声誉风险管理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做好信息监测、传达、沟通相关工作,组织行业力量积极稳妥应对涉及全行业的声誉事件;四是组织声誉风险业务培训、论坛、研讨及交流等活动,增进会员单位之间相互学习借鉴,提升行业整体声誉风险管理水平;五是针对声誉风险管理工作中的共性需求、业务难题以及进一步的创新发展问题,组织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课题组或工作组,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