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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开展“货币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7-06 作者: 来源: 浏览:510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按照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统一部署(银协发[2016]4号),根据山东省银行业协会(鲁银协秘[2016]3号)、青岛市银行业协会(青银协发[2016]14号)等文件的通知要求,6月1日至30日,青岛银行组织全辖分支机构开展了“货币金融知识宣传月”主题活动。活动开展情况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活动有序开展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青岛银行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行领导作出重要批示,第一时间成立了由王瑜副行长任组长,由总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青岛银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活动管理办公室设在总行法律合规部,统筹协调全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知识宣传工作,从机制上确保本次活动有序、规范开展。同时,针对本月主题宣传活动,由总行运营管理部牵头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对活动的主题和要点进一步明确,对行内各部门的职责、活动内容及具体要求尽可能进行细化,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落实精神,明确活动要点
    为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青岛银行2016年“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在6月份主题活动启动日前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本月宣传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要求各分支机构和总行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并对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活动内容进行了部署,确保活动有计划、按步骤进行。
    (三)统一设计、配置活动宣传资料
    为支持和保障活动的开展,强化宣传活动效果,由总行聘请专业广告公司设计制作了“货币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专用横幅、绶带、海报以及宣传折页,并统一配发至青岛市各网点以及异地分支行,确保整个宣传活动的一致性,第一时间保证分支机构6月份主题宣传活动的正常使用。
    二、创新宣传形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充分发挥展板、海报、折页和LED等传统渠道广泛宣传
    结合6月份“货币金融知识宣传月”的宣传主题,为了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确保活动实效,青岛银自活动启动日始,在全辖所有的LED显示屏上滚动显示“反假货币、人人有责”、“爱护人民币,从我做起”等货币金融知识宣传标语,并在所有网点显着位置张贴“货币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海报、展板和金融知识宣传折页。
    (二)积极利用微信、微博、公益短信、官方网站等新媒体渠道大力传播
    为扩大宣传活动范围,青岛银行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兴传播媒介,特别是通过“青岛银行电子银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推送金融知识,内容涵盖新版人民币鉴别方法等人民币基本常识,向公众大力宣传普及新旧版100元纸币的票面变化、人民币防伪特征、反假币技巧常识、银行机具冠字号码记录查询功能,增强消费者金融素质。
    (三)充分调动业务骨干、大堂经理、一线柜员做好行内外宣传
    一是各网点成立由业务经验丰富、沟通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统一佩戴绶带,走出厅堂,深入社区、走上街头,通过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折页、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根据不同受众的特点进行金融知识普及,将金融知识送达百姓手中。二是自6月1日开始,一线柜员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适时向消费者介绍残币、外币兑换常识,进行金融知识普及。三是大堂经理主动在营业大厅向客户发放金融知识宣传资料,为其讲解新旧版100元纸币的票面变化等基本知识,有效提高了宣传活动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用性,确保了宣传活动的实效。

户外宣传进商家.jpg

走进商户普及货币金融知识


    三、统筹协调联动,宣传活动全面铺开
    自活动启动日开始,青岛银行组织全辖员工立足各网点实际,针对不同的群体和受众,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开展了全方位、立体式、多维度的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在6月份“货币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中,参与宣传网点105家,发放宣传折页上万份,面向现金流动性强、假币辨识能力较弱、货币兑换需求较大的公众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圆满达到了预期效果。
    在下一阶段活动及今后工作中,青岛银行将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履行好普及金融知识、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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