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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利率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4-12 作者: 来源: 浏览:1093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中国银行业协会利率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明确中国银行业协会利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利率委”)的工作规则,保障其务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公平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有关规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利率委是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领导下的分支机构,是开展行业利率自律管理的工作委员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会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按照本规则开展工作。

第叁条 利率委的宗旨是围绕我国银行业利率自律工作,建立高效务实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行之有效的行规行约,搭建行业间的沟通交流平台,整合行业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推动银行业稳健经营以及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利率委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加强自律、强化服务。

 

第二章

 

利率委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并贯彻落实银行业利率管理方面的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制度体系;

(二)依据章程和行规行约,组织制定与利率自律工作相关的业务规范,切实提升利率管理能力,推动银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叁)建立利率自律约束机制,督促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共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防范金融风险;

)搭建沟通学习和信息交流平台,通过研讨、调研、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成员单位探讨分析各国货币政策、利率市场化改革新动向、金融市场动态、利率变动趋势等领域的重点、热点与难点问题,交流分享行业利率管理实践的先进经验与做法;

)受理成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相关投诉,通过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遵循金融市场运行规律,促进行业科学、健康、稳健发展;

)完成协会和各成员单位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叁章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均可申请加入利率委。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遵守本规则并指定代表部门,经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即可成为利率委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享有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提出全体成员会议议案的建议权;

(叁)参加利率委的活动;

(四)对利率委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自愿加入,自由退出;

(六)成员单位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成员单位应尽的义务:

(一)遵守利率委工作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全体成员会议及常务委员会决议; 

(二)自觉维护利率委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声誉; 

(叁)关心支持利率委工作,积极参加利率委各项活动;

(四)成员单位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条:成员设成员代表一名,代表其在利率委履行职责,成员代表应当是成员的高级管理层成员或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第四章 全体成员会议

 

第十一条 利率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成员会议,全体成员会议由利率委全体成员单位组成。

第十二条 全体成员会议须行使以下职责:

(一)审定、修订利率委的各项基本规章制度;

(二)审议通过银行业利率自律方面的相关业务规范、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

(叁)选举和罢免利率委主任单位、副主任单位及常务委员单位(以下简称“常委单位”);

)对利率委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议需由全体成员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叁条 全体成员会议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经常务委员会或叁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全体成员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七日前通知全体成员单位。全体成员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监管部门人员列席,但不参与表决。

第十五条 全体成员会议需叁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能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的议题由常委单位、成员单位提出,经主任审定。

第十六条 全体成员会议决议实行表决制,每一成员单位一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七条 全体成员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到会成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以书面方式进行的表决适用同样原则。

第十八条 全体成员会议的决议对成员单位均具有约束力。除另有标明外,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五章 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条 利率委设常务委员会。常委单位由主任单位、副主任单位及常务委员单位组成。主任单位由协会专职副天美九一厂制作提名,副主任单位由主任单位提名,经全体成员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叁年,连选可以连任,主任单位连任原则上不超过两届。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减常委单位。

第二十条  常务委员会须行使以下职责:

(一)履行委员会职责;

(二)召集全体成员会议并向全体成员会议报告工作;

(叁)执行全体成员会议决议;

(四)审定利率委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在全体成员会议闭幕期间,代为行使全体成员会议的职责;

)审定利率委基本工作制度;

)选聘利率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决定利率委成员单位的吸收或除名;

)负责全体成员会议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需叁分之二以上常务委员参加方能召开。经利率委主任或叁分之一以上常委单位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利率委主任召集、主持;召开常务委员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叁日前通知常委委员。

第二十叁条 常务委员会的议题由常委单位、成员单位提出,经主任审定。

第二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实行表决制,每一常委单位一票。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需叁分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 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对成员单位均具有约束力。除另有标明外,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六章 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

 

第二十 利率委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

第二十 主任由主任单位的代表担任;副主任由副主任单位的代表担任;常务委员由常务委员单位的代表担任。

二十八 利率委主任作为中国银行业协会分支机构负责人,选举产生后由协会理事会聘任,在协会理事会领导下主持利率委工作。利率委主任、副主任同时为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二十九 利率委的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委员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叁)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叁十条 利率委主任须行使以下职责:

(一)主持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

(二)领导和组织利率委开展各项重要工作;

(叁)向协会理事会和全体成员会议报告工作;

(四)履行协会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章 办公室

 

第叁十 利率委设办公室,负责利率委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

第叁十 利率委办公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办公室主任由主任单位确定,办公室副主任由副主任单位推荐。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常务委员会聘任。主任单位、副主任单位及常务委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向利率委办公室派驻专职工作人员。

第叁十 办公室须行使以下职责:

(一)组织常务委员会履职;

(二)负责全体成员会议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组织工作;

(叁)具体落实全体成员会议和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事项;

(四)负责利率委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五)完成全体成员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叁十 本规则经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叁十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叁十五 本规则的修订,须经利率委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叁十六条 本规则由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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