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委员会
中国工商银行 城市金融研究所 杨文君
国家对小微公司的发展给予高度重视,2018年以来出台一系列金融财政政策,引导传统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公司的扶持力度。在小微金融服务中,大银行不仅需要切实发挥资金雄厚、风控健全、专业性强等传统优势,更需要针对小微金融特点采取大数据风控、健全违约惩戒机制、强化公司小微联动、提升服务意识等有效措施。
一、小微金融发展潜力大,具有"长尾市场"特征
(一)小微公司融资需求保持高位,但融资缺口巨大
根据世界银行2018年发布的《中小微公司融资缺口:对新兴市场微型、小型和中型公司融资不足与机遇的评估》,我国中小微公司潜在融资需求达到4.4万亿美元,融资供给仅为2.5万亿美元,存在融资缺口1.9万亿。与此同时,随着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去杠杆政策的逐步实施,商业银行对风险的偏好持续下降,根据央行发布的《2018年第一季度银行家问卷调查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银行信贷审批指数为44.6%,创2015年以来新低,而当前小微公司贷款需求指数达66.3%,同比上升3.7个百分点,与大中型公司相比,小微公司的贷款需求长期处于高位,银行资金供应难以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尤其是小微公司的融资缺口(如图1所示)。

图1 大中小微公司贷款需求和银行贷款审批指数(%)
(二)小微金融供给有所增加,但大中型银行占比缩减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引导下,正规金融机构加大了对小微公司的信贷投放力度。央行数据显示,2018年3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贷款余额 31.76万亿元 ,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4.56%,同比增长14.26%;贷款户数1544.92万户,较上年同期增加181.97万户。
但大中型商业银行小微贷款在全行业中的占比略有下降。从央行数据来看,对于大型商业银行,小微贷款总额从2015年5.58万亿元增长到2017年末7.42万亿元,年均增长9.97%,增幅较大,但贡献率略有下降,占所有商业银行小微贷款总额的比例从2015年初的35.02%下降到2017年的31.80%,下降3.22个百分点(如图2所示)。与大型商业银行相似,股份制商业银行下降了4.51个百分点(如图3所示);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则分别提升了2.97和4.95个百分点。显然,对于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而言,拓展小微金融服务的边际成本可能更高,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更大。

图2 2015-2017大型商业银行小微公司贷款情况(亿元)

图3 2015-2017各类商业银行小微公司贷款情况(亿元)
(三)小微金融是全量客户视角下的"长尾市场"
在传统信贷模式中,大公司因其自身优势,较容易获得银行贷款,成为各家银行争夺的重点。小微公司因其体量小、风险大而在信贷资源获取上处于劣势,但其数量大、分布广、灵活度高、活性强,是社会经济的基本单元,并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从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来看,小微金融属于有利可图的"长尾市场"。
当前,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引导下,各家银行已纷纷成立小微公司事业中心,服务小微公司的动力不断增强。对于树立"全量客户"目标的大型商业银行而言,在小微金融服务领域充分发挥现有客户资源、综合化金融产物、技术和专业型人才以及风险管理经验优势并进行整合,不仅能够为小微公司发展助力,形成规模效益,同时有利于自身的转型和发展。
二、大型银行如何在审慎经营的原则下成就小微公司
(一)重新审视信贷手段,化解信息不对称
大型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制度比较完善,业务更倾向于标准化流程,在信息获取方面更偏好于"硬"信息的获取,通过非人格化的方式处理与公司之间的信贷关系 。但小微公司信息透明度较低,公司能否按时归还贷款本息与业主个人能力、诚信水平高度相关,信息主要表现为具有明显人格化特征的"软"信息,这一类信息往往难以标准化向第三方传递,因此往往无法满足大型商业银行对贷款人信贷资质的要求,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大型商业银行想更好地为小微公司服务首先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1.加强数据库建设,提升获取"软"信息能力。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兴起,有助于大型商业银行降低信息成本,实现批量量化,通过小微公司的纳税信息、交易流水、"新三表"(水表、电表、工资表) 、公司主个人信贷和消费信息等,实现与小微公司近距离接触,提升获取软信息的能力。充分利用小微公司日常经营信息和公司主个人信息,对小微公司进行客户画像,进行有效的筛选和甄别,精准定位、精准营销、精准服务。发挥大型商业银行在数据和技术上的优势,打造数据驱动、场景获客、批量处理、集中经营的小微金融服务模式。
2.搭建供应链平台,打通营销"梗阻",降低信息不对称。大型商业银行应利用现阶段客户结构的优势,打通公司投行、小微普惠等营销渠道之间的"梗阻",为行内大客户主动推选符合其质量、成本要求的上下游小微公司,同时也为小微公司主动推选匹配的上下游大型公司,为行内公司客户搭建供应链平台,在行内形成闭环。一方面,通过客户在本行开通基本结算账户的方式,及时获取小微公司频繁、有效的交易信息,避免小微公司提供虚假交易、财务信息;另一方面,通过大数据的闭环式管理,实时掌握交易双方的资金流向,实现对上下游供应链的全链条监控,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此外,供应链平台的搭建能够为小微公司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还款能力得到一定保障。最终实现大型公司、小微公司和大型商业银行自身的三方共赢。
(二)引进合作机构,缓解信贷风险
小微公司贷款不良率居高不下,是让商业银行对小微公司爱莫能助的根本原因,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对风险偏好较低,对于小微公司"不敢做"大过"不愿做"。截至2018年4月末,小微公司贷款不良率为2.75%,较大中型公司高1.2个百分点 。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并不意味着小微金融风控只能无所作为。
1.拓展抵押担保新渠道,引进合作机构。缺乏抵押品和担保,是小微公司无法成为大型商业银行服务对象的重要原因。大型商业银行需要创新信贷模式,选择政府、资信良好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资产评估公司进行合作,由独立、有资质的第三方为优质小微公司提供担保、对小微公司不动产进行价值评估以及由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承担小微公司违约债务,创建"小微公司+商业银行+独立第三方"的针对小微公司的信贷模式。
2.建立健全违约连带惩罚机制。小微公司不良率高企与公司主诚信缺失密切相关,一旦发生"人去楼空"的情况,追偿难度极高;还有部分借款人恶意欠款,成为"老赖",商业银行更是无从下手。大型商业银行面向的客户众多,在批量化、集中化经营管理的小微公司信贷模式下,花费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对此类欠款进行追偿未免造成资源浪费。因此有必要与其他社会公共体系(例如医疗、教育、交通等)联合,对违约公司主形成各领域的合力惩罚,尤其是地方政府应在此方面有所作为,例如欠款人无法享有公共医疗、参加教育深造、使用公共交通、出入境等,建立全方位的惩罚机制。
(三)转变心态,经营"下沉",强化小微专营
现阶段,对于很多商业银行而言,给小微公司贷款更像是一种任务,而不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与大型公司相比,付出的工作量相差无几,甚至可能更多,而且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做好小微金融首先应该在思想理念上有所转变。
1.强化服务理念,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随着近年来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大型商业银行需转变思想,将小微金融打造成自己的品牌战略,而不是"政治任务"。大型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产物多样化、人员专业化、创新能力强的优势,挖掘有价值的小微公司,树立"全生命周期+阶段性匹配"的服务理念,即发现小微公司未来发展潜力,帮助小微公司度过暂时性的难关,用多元化的产物、专业化的服务与小微公司不同生命周期相匹配,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从小微公司的发展和价值创造出发,切实服务好小微公司。
2.加强专营机构和团队建设,打通小微金融"最后一公里"。做实小微公司事业中心(或普惠金融事业部),理顺小微公司中心与总行以及各级分行的关系,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适当放权,尽量扁平化管理。强化小微金融服务团队建设,从基层网点出发,对重点小微公司实行"1+N"的服务模式,即一个客户经理,各部门相应专业人才通力配合的模式,打破各部门、机构之间的壁垒;特别是针对科技型公司,专业性强、信息难于理解,或需要为小微公司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时,应加强外部合作,适当借用外部咨询机构或科技投资机构的智力、信息资源。构建内外联合、内部联动、柔性化的小微服务团队。同时,充分利用"普惠金融+金融科技"的创新成果,增加获客、粘客渠道,实现线上线下的整合和联动,充分发挥大型商业银行在人才、产物和管理方面的优势,打通大型银行服务小微金融的"最后一公里"。
3.加强员工激励,落实尽职免责。有效的激励制度,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奖惩分明,划清责任界限,避免员工承受自身工作以外的因素造成的风险损失,是员工工作积极性的有力保障。小微公司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当员工尽职尽责,却因小微公司主个人原因导致贷款损失而承担责任时,则违背了有效激励、奖惩分明的原则。因此,务必完善员工激励制度,切实做好尽职免责的体制机制建设,最大限度激发基层员工服务小微公司的积极性。
三、小微金融良性发展需要多方合力
尽管小微金融市场前景广阔,但风险不容忽视,大型商业银行在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承载着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运行的重要使命。守住风险的底线,是服务小微金融的前提。打造小微金融的未来良好发展态势还需要小微公司自身、商业银行、监管机构和社会各界沟通努力。
第一,小微公司需要外帮,更需要自救。公司的发展归根结底还是需要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健全财务制度、增加信息披露、加强创新以及提高实际控制人的经营管理能力,这是小微公司获取信贷资源以及其他社会资源的重要因素。
第二,健全社会征信体系。正常还款取决于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两大因素,缺一不可。与大中型公司不同,小微公司是否能够正常还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小微公司主。当前,小微公司主诚信缺失是造成小微公司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取充足信贷资源的关键因素。我国征信体系建设起步较晚,个人征信体系尚不健全,配套措施不完善,尤其是法治相对落后,处罚随意性较强,难以真正对违约人形成威慑,因此健全社会征信体系是商业银行进一步扩大小微公司服务的根本和前提。
第三,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大型商业银行提升服务小微公司效能已经成为必然趋势,但在现实环境下,可能依然无法充分满足小微金融的需求。应全面加强对小微公司信贷行为的监管力度,避免金融风险集中爆发。
第四,建立诚信社会、打击失信行为。无论是立法、执法等国家机关,还是金融监管机构、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应加强合作,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诚实守信的公民予以社保、就业、教育、信贷等更多优惠和福利待遇;失信违约的"老赖"加大法律制裁,增加其违约成本,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只有社会各界合力打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经济、法治环境,小微金融健康发展才能得到有力保障。
注:本文已发表于《中国农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