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委员会
为了解香港地区的金融监管法律现状,借鉴银行同业有益的管理经验和具体管理措施、工具,增强法律合规风险防控能力,了解香港的仲裁程序及仲裁规则,促进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2009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法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王琪率常委行代表一行9人赴香港进行考察学习。
考察期间,代表团与香港银行学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中国银行(香港)的相关部门进行了交流与座谈,进一步了解了香港证监会的市场监管职能、主要监管规定以及具体监管措施,并对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和合规管控有了全面的认识,对香港仲裁的相关规则及程序、仲裁的民间性质、香港调解会的作用、仲裁裁决的执行情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代表团成员一致认为,此次考察开阔了视野,香港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有利于完善内地银行业的合规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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