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委员会
2010年2月3日至5日,中国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三届四次常委会暨"维护金融稳定,保护金融债权"研讨会在海南省三亚市召开。会议由法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王琪主持,12家常委行代表出席了会议,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银行副行长张燕玲、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俞灵雨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对2009年度五个课题的研究报告进行了初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上海银行和招商银行等五家牵头行分别汇报了物权担保与银行业务发展法律问题报告、不良资产处置法律问题研究、理财与银行业务发展法律问题报告、金融衍生产物与银行业务发展法律问题报告--场外金融衍生产物交易标准文本ISDA和NAFMII法律风险研究和银行卡欺诈交易的法律问题研究等五个课题成果。与会代表对五个课题的内容、结构、研究方法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并一致同意通过初审。会议决定,各课题组结合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对课题报告进行完善和提高,使每个课题的内容更集中、更具有针对性,在第一季度完成课题的终评工作。
张燕玲主任指出,作为银行的法律工作者,做好工作的基础,是要加强学习,紧跟国际上法律、法规和金融规则的变化,在后危机时代,各国的监管体系发生了变化,我国加入的相关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也不断增加,需要不断地进行研究、学习,通过共同研究,分享研究成果。
在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俞灵雨局长就"维护金融稳定,保护金融债权"作了专题发言,与会代表对进一步加大银行业案件执行力度,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充分的、紧密的、常态化的联系,有效保护金融债权进行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