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或被重新定位
《法治周末》:四大监管工具针对不同类型的银行进行了不同的规定,从监管层面来看,商业银行似乎要面临一次类型化的重新定位?
连平:监管指标依据不同的类型而定。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有不同的要求。比如系统重要性银行,被要求在2013年达标。非系统重要性银行被要求在2016年达标。
《法治周末》:这意味着系统重要性银行要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那么,会如何划分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
连平:这个还没有确定。可能会依据叁个方面的标准,包括规模、相互关联性和可替代性。这是叁个方面的定性标准,最关键的还是要看监管部门在定量上的把握。
《法治周末》:哪些银行会被划分为系统重要性银行?
连平:至于哪些银行会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银行,现在还不得而知。不过,五大商业性银行(工、农、中、建、交)被划入应该是没有太大异议的。其他银行,比如股份制商业银行里面有一些规模比较大的,像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也不能排除被监管层考虑的可能。
拨贷比提升银行信贷成本
《法治周末》:此次,拨贷比也即亏损预留准备金和总贷款的比率也被纳入监管视野,被限制在一定比率之内,如何看待这一新工具指标呢?
连平:作为一个新的监管工具,拨贷比规定一旦实施,将对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可能在未来几年驱动银行拨备支出有所增加、信贷成本有所提升。
《法治周末》:也就是说,拨贷比工具的实施将会直接影响银行的信贷业务?
连平:拨贷比规定的实施将在银行当年贷款增长和信贷成本之间建立直接的长期关联关系,贷款增速越快,信贷成本越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贷款过快增长。
拨贷比新规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银行贷款增长的“速度情节”、降低银行的盈利效率,从而对银行加快业务转型、优化业务结构、降低资本消耗形成新的“硬约束”。
《法治周末》:对于如此严厉的监管工具,市场会有担心,银行经营成本的增加会不会转嫁给借款人?
连平:在目前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的条件下,监管成本会从各个方面被吸收。比如,通过提升内部管理来消化成本、提升经营质量来增加收入。
不能简单地说监管成本最终要由借款人来承担。从技术上讲,银行想要把监管成本转嫁给借款人也不是很容易。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利差将进一步收窄,想通过提高利率转嫁成本根本做不到。
传统经营模式或难维系
《法治周末》:中国银行业的融资模式是以信贷为主的,此种经营模式在新的监管体系之下,生命力如何?
连平:准确地说,中国的融资结构还是以银行业的信贷融资为主。当然,近年来,非银行业的融资包括股票融资、债权融资、信托融资等各种方式的融资形式也发展非常快。
在这四大监管工具中,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抑制商业银行信贷的非正常扩张。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来看,放贷将会受到较强的资本约束;从杠杆率的要求来看,放的越快,杠杆率就越跟不上标准,银行会受到监管部门的相关处罚。
新的监管标准的执行,将有助于改变商业银行收入过度依赖以利差、信贷高速增长的经营模式。
《法治周末》:整体看来,四大监管工具一旦执行会对银行业有怎样的影响呢?
连平:无论从深度还是从广度上来看,影响都是史无前例的。
从指标的要求上来看,比过去更加严格、更为审慎。拨贷率、杠杆率,都作为实打实的标准提出来了。这些对中国银行业来说都是没有经历过的。
虽然中国商业银行目前各个方面的数据都不错,但是如何在未来拥有更强的抵御风险能力,以及跨周期经营能力,这是商业银行必须面对的问题。
《法治周末》:银行内部的风险管理体系是否会随之作出相应调整?
连平:当然会。四大监管工具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它将会考验商业银行在资本管理和补充、风险控制、业务创新以及盈利四个方面的能力。
信贷的增长和发放在新的体制下会受到抑制。商业银行必须要大力发展新业务,包括中间业务、资金业务、零售业务等,努力实现业务经营模式的转型。
此外,充实资本光靠市场不行,还要依靠自我积累来补充资本、增加拨备,从而满足监管的要求。
监管创新需避免政策压力迭加
《法治周末》:近日,韩国多家银行因遭挤兑关停,有分析人士指出与流动性收紧过快有关,对此您怎么看?
连平:在韩国经济回升之后,物价上涨也比较快。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收紧银根,最终导致了流动性偏紧。
流动性偏紧通常对大银行来说压力比较小,在某地的分行发生挤兑,它马上可以从全国调集资金支援。但是,对中小银行来讲,风险就比较大了,一旦发生挤兑,它们很难有回旋的余地。
《法治周末》:目前,我国银行业也面临着流动性紧缩的挑战,韩国事件对中国有怎样的警示?
连平:这里面有我们借鉴的经验。在紧缩的过程当中,监管层也要考虑到中小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压力。避免因中小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问题,引起整个金融市场的动荡。
《法治周末》:那么,对于银行业的监管是否需要与之相适应的货币政策环境和金融市场环境?
连平:这里不仅仅是一个宏观政策的问题,银行内部的管理也很重要。目前,货币政策的趋势是收紧,监管又很严,那么,商业银行固有的风险,如流动性风险就要加以特别关注,此外,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等都要加以关注。紧缩要有度,总量紧缩还要兼顾结构恶化问题。
要着力使有关银行业的若干重大举措——监管创新与加强、利率市场化、货币政策收紧相互协调。既要有协同效应,又要避免政策迭加给银行业带来的不必要或过度的压力。
监管的创新与加强要为利率市场化提供空间和创造条件,货币政策收紧也要兼顾监管创新与加强、利率市场化对银行业带来的压力。比如此新版本将达标时间普遍推后了1年,应该有避免多种压力迭加的考虑。
采访刊登于《法治周末》2011年3月3日叠3版“财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