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于2012年第一期。
2012年,在全球迈向新的“滞胀”时期、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的大背景下,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成为大概率事件。伴随着实体经济景气度的下滑,金融系统潜在风险趋于增大,必须予以关注。
当前我国经济金融发展中存在四大风险因素
第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一端连着实体经济,另一端连着金融系统。一方面,平台资金投向与项目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未来经济增长的物质基础与潜力;另一方面,平台贷款能否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直接关系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与业绩,进而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虽然平台贷款清理工作基本摸清了平台贷款的总体规模与风险状况,总体上控制了风险。但是,平台贷款存量问题与增量压力交织,整改过程还任重道远。一是整改关键环节进展速度较慢。二是个别平台项目贷款条件和偿债能力先天不足。叁是“影子平台”融资量逐步攀升,规避监管。
第二,房地产市场深幅调整将带来较大风险。在国家一系列调控政策影响下,我国房地产市场由2011年上半年的“量跌价稳”向最近几个月的“量价齐跌”转变。2011年1-10月,成交量同比增长10%,销售额同比增长18.50%。10月份 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与上月相比下降的城市有34个,房价下跌的城市数量已占据绝大多数,其房价下跌趋势正在向更多城市蔓延。
未来一段时间内,房地产投资的持续下滑和房价的持续下跌将使将使商业银行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按揭贷款都将暴露在较大的风险中。房地产的持续低迷还将使土地成交价格下跌,进而影响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偿付能力,而未来二年内又是地方融资平台的偿还高峰期,因此地方融资平台存在较大集中爆发风险。
第叁,民间借贷风险有向银行体系和实体经济扩散的趋势。一是部分信贷资金通过一些途径流入民间借贷市场,参与到高风险的资金运作中,埋下了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的隐患。违规套取银行资金途径包括:个别借款人虚假信贷,少数银行员工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活动等。二是民间借贷风险与中小公司融资困局紧密相连。由于中小公司获得正规金融的资金支持比较困难,部分民间资金以“高利贷”形式就流向了中小公司,由于缺乏正规的金融契约保障和规范的操作流程,二者间的金融风险也往往相互迭加在一起。随着经济增速下行,表外融资与民间借贷的偿还风险也将逐步加剧,一些银行资金可能被牵涉其中,成为金融运行的不稳定因素。
第四,中小公司融资难加剧生产经营困境。中小公司面临的困难有有成本的大幅上涨,包括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能源和原材料成本以及人民币升值压力等,成本上升显着压缩了中小公司的利润空间。同时还面临融资困局,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自身特点,由于其缺少抵质押品,造成贷款信用风险敞口加大,加之单笔贷款额较小,在传统贷款方式条件下,银行因成本较高而不愿意从事中小公司贷款业务。在当前经济下行、经营风险加剧的环境下,中小公司融资变得愈发困难。许多民营公司只能甚至被迫从其他途径如民间借贷市场获取资金以维持新上项目的继续运转。如果中小公司积聚的金融与经营风险集中爆发,将引发大面积倒闭潮,将影响经济金融稳定、导致失业率攀升。
四大风险因素碰头将会带来比较严重的风险
一般而言,金融风险积聚的过程是:一是外部宽松货币政策使热钱大规模流入某经济体,引起汇率升值、通货膨胀、资产价格上涨;二是汇率升值削弱贸易竞争力,提高利率抑制通胀,热钱进一步流入,资产泡沫形成;叁是汇率升值和利率高企,经济增速下降、国际收支恶化;四是国外机构唱衰、热钱大规模流出、评级下降等因素交互作用,促使一国汇率大幅贬值、资产泡沫破灭,甚至触发金融危机。
我国也存在相应的潜在风险,只是情况较好。在宏观经济下行、经营风险加剧的背景下,房地产市场大幅下调冲击、地方融资平台问题、中小公司大规模“倒闭潮”与民间贷款风险向银行体系扩散形成“四碰头”,冲击效应相互迭加,届时将引发资本外逃、人民币汇率大幅动荡,形成较大的风险。由于这四大风险积聚点波及面广泛、影响力巨大,有可能成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冲击源。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潜在金融风险
以上四大风险隐患如处理不当,有可能对金融稳定造成巨大扰动,并冲击实体经济增长,甚至触发比较严重的金融风险。对此,必须高度重视、有效防范。
第一,采取适当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这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世界经济放缓、楼市调控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是我国经济面临的重大风险,宏观经济政策需要在稳增长、调结构、控通胀之间取得最佳平衡,在当前形势下,尤其是要把保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12年宏观政策的总基调是“稳中求进”,“稳”就是稳政策、稳经济和稳物价,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就是抓住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和着力改善民生。
第二,在发展中逐步解决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问题。地方融资平台问题的产生具有特殊历史背景,与我国成功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有一定的关系,只能在发展中逐步解决。为此要求:一是逐步减少增量,对于新增贷款既保证已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续建资金需求,同时又应防范平台贷款假借“保续建”之名违规增长。二是努力化解存量,对于已发生贷款,既要落实债务主体责任、杜绝逃废悬空债务行为,又要注意以发展的思路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叁是妥善安排贷款的还款期限,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既要督促平台公司做好贷款还本付息计划,又要尊重地方债务发生的历史背景,避免操之过急激化矛盾。
第叁,继续坚持“增供应、抑投机、调结构”的基本政策方向。一方面,房价过快上涨不利于民生,容易引发资源错配,积聚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下调幅度过大,也会对经济金融系统造成多重冲击。2012年,在抑制房价上涨的同时,又要防止房地产投资大幅下滑对宏观经济和银行业资产质量造成过大冲击。未来的调控方向:一是在坚持调控方向和力度不放松前提下,防止房价的报复性反弹。二是进行结构性微调,促进刚性需求对市场的支撑作用。叁是完善地方政府投融资机制,妥善解决土地财政问题,减小由于房价下跌引发地方政府土地收入下降而带来的风险。
第四,坚持“规范与严厉打击相结合”的原则理顺民间借贷问题。一方面,逐步完善适应于民间金融的法律法规,对于适应促进民营实体经济发展的民间金融形式应规范发展,促进民间融资的规范化、阳光化;另一方面,对于以投机为目的的“高利贷”资金、非法募集资金等,应予以坚决打击。同时,紧密排查银行贷款资金流向,避免违规投入民间借贷市场,严防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扩散。
第五,建立多层次融资体系化解中小公司融资困局。中小公司融资难是个世界性的难题,我国中小公司融资困局既与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足有关,也与中小公司本身信用制度不健全有关,因此,应努力建立正规金融为主导、民间金融为补充的中小公司融资支持体系,同时也要加快建立健全中小公司信用体系建设。
去年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制定的九条支持小微型公司发展的政策,为解决中小公司融资困局指明了方向,银监会出台了相应的具体措施,这为正规金融支持中小公司融资奠定了基础。这些措施要求金融机构对中小公司的信贷支持,包括对达到要求的小型金融机构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提出了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小微公司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非银行工具和渠道等,这些政策对于扩大中小公司的融资途径、解决中小公司融资难问题,有着深远意义。此外,国家还出台了减税政策,包括提高小微型公司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印花税的减免等,这些政策将实实在在地降低中小公司融资成本,减轻中小公司税费负担,提高中小公司投资和生产的积极性。落实好相关政策对解决中小公司融资困局意义重大。
“最大的风险是没有意识到的风险”,对上述风险隐患,政府、市场和金融机构叁方应予以高度重视、做到有效防范,通过有效监管、完善市场、强化机构叁方面发力,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不辜负时代赋予中国金融的光荣使命!
2012年,在全球迈向新的“滞胀”时期、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的大背景下,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成为大概率事件。伴随着实体经济景气度的下滑,金融系统潜在风险趋于增大,必须予以关注。
当前我国经济金融发展中存在四大风险因素
第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一端连着实体经济,另一端连着金融系统。一方面,平台资金投向与项目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未来经济增长的物质基础与潜力;另一方面,平台贷款能否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直接关系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与业绩,进而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虽然平台贷款清理工作基本摸清了平台贷款的总体规模与风险状况,总体上控制了风险。但是,平台贷款存量问题与增量压力交织,整改过程还任重道远。一是整改关键环节进展速度较慢。二是个别平台项目贷款条件和偿债能力先天不足。叁是“影子平台”融资量逐步攀升,规避监管。
第二,房地产市场深幅调整将带来较大风险。在国家一系列调控政策影响下,我国房地产市场由2011年上半年的“量跌价稳”向最近几个月的“量价齐跌”转变。2011年1-10月,成交量同比增长10%,销售额同比增长18.50%。10月份 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与上月相比下降的城市有34个,房价下跌的城市数量已占据绝大多数,其房价下跌趋势正在向更多城市蔓延。
未来一段时间内,房地产投资的持续下滑和房价的持续下跌将使将使商业银行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按揭贷款都将暴露在较大的风险中。房地产的持续低迷还将使土地成交价格下跌,进而影响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偿付能力,而未来二年内又是地方融资平台的偿还高峰期,因此地方融资平台存在较大集中爆发风险。
第叁,民间借贷风险有向银行体系和实体经济扩散的趋势。一是部分信贷资金通过一些途径流入民间借贷市场,参与到高风险的资金运作中,埋下了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的隐患。违规套取银行资金途径包括:个别借款人虚假信贷,少数银行员工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活动等。二是民间借贷风险与中小公司融资困局紧密相连。由于中小公司获得正规金融的资金支持比较困难,部分民间资金以“高利贷”形式就流向了中小公司,由于缺乏正规的金融契约保障和规范的操作流程,二者间的金融风险也往往相互迭加在一起。随着经济增速下行,表外融资与民间借贷的偿还风险也将逐步加剧,一些银行资金可能被牵涉其中,成为金融运行的不稳定因素。
第四,中小公司融资难加剧生产经营困境。中小公司面临的困难有有成本的大幅上涨,包括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能源和原材料成本以及人民币升值压力等,成本上升显着压缩了中小公司的利润空间。同时还面临融资困局,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自身特点,由于其缺少抵质押品,造成贷款信用风险敞口加大,加之单笔贷款额较小,在传统贷款方式条件下,银行因成本较高而不愿意从事中小公司贷款业务。在当前经济下行、经营风险加剧的环境下,中小公司融资变得愈发困难。许多民营公司只能甚至被迫从其他途径如民间借贷市场获取资金以维持新上项目的继续运转。如果中小公司积聚的金融与经营风险集中爆发,将引发大面积倒闭潮,将影响经济金融稳定、导致失业率攀升。
四大风险因素碰头将会带来比较严重的风险
一般而言,金融风险积聚的过程是:一是外部宽松货币政策使热钱大规模流入某经济体,引起汇率升值、通货膨胀、资产价格上涨;二是汇率升值削弱贸易竞争力,提高利率抑制通胀,热钱进一步流入,资产泡沫形成;叁是汇率升值和利率高企,经济增速下降、国际收支恶化;四是国外机构唱衰、热钱大规模流出、评级下降等因素交互作用,促使一国汇率大幅贬值、资产泡沫破灭,甚至触发金融危机。
我国也存在相应的潜在风险,只是情况较好。在宏观经济下行、经营风险加剧的背景下,房地产市场大幅下调冲击、地方融资平台问题、中小公司大规模“倒闭潮”与民间贷款风险向银行体系扩散形成“四碰头”,冲击效应相互迭加,届时将引发资本外逃、人民币汇率大幅动荡,形成较大的风险。由于这四大风险积聚点波及面广泛、影响力巨大,有可能成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冲击源。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潜在金融风险
以上四大风险隐患如处理不当,有可能对金融稳定造成巨大扰动,并冲击实体经济增长,甚至触发比较严重的金融风险。对此,必须高度重视、有效防范。
第一,采取适当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这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世界经济放缓、楼市调控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是我国经济面临的重大风险,宏观经济政策需要在稳增长、调结构、控通胀之间取得最佳平衡,在当前形势下,尤其是要把保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12年宏观政策的总基调是“稳中求进”,“稳”就是稳政策、稳经济和稳物价,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就是抓住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和着力改善民生。
第二,在发展中逐步解决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问题。地方融资平台问题的产生具有特殊历史背景,与我国成功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有一定的关系,只能在发展中逐步解决。为此要求:一是逐步减少增量,对于新增贷款既保证已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续建资金需求,同时又应防范平台贷款假借“保续建”之名违规增长。二是努力化解存量,对于已发生贷款,既要落实债务主体责任、杜绝逃废悬空债务行为,又要注意以发展的思路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叁是妥善安排贷款的还款期限,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既要督促平台公司做好贷款还本付息计划,又要尊重地方债务发生的历史背景,避免操之过急激化矛盾。
第叁,继续坚持“增供应、抑投机、调结构”的基本政策方向。一方面,房价过快上涨不利于民生,容易引发资源错配,积聚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下调幅度过大,也会对经济金融系统造成多重冲击。2012年,在抑制房价上涨的同时,又要防止房地产投资大幅下滑对宏观经济和银行业资产质量造成过大冲击。未来的调控方向:一是在坚持调控方向和力度不放松前提下,防止房价的报复性反弹。二是进行结构性微调,促进刚性需求对市场的支撑作用。叁是完善地方政府投融资机制,妥善解决土地财政问题,减小由于房价下跌引发地方政府土地收入下降而带来的风险。
第四,坚持“规范与严厉打击相结合”的原则理顺民间借贷问题。一方面,逐步完善适应于民间金融的法律法规,对于适应促进民营实体经济发展的民间金融形式应规范发展,促进民间融资的规范化、阳光化;另一方面,对于以投机为目的的“高利贷”资金、非法募集资金等,应予以坚决打击。同时,紧密排查银行贷款资金流向,避免违规投入民间借贷市场,严防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扩散。
第五,建立多层次融资体系化解中小公司融资困局。中小公司融资难是个世界性的难题,我国中小公司融资困局既与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不足有关,也与中小公司本身信用制度不健全有关,因此,应努力建立正规金融为主导、民间金融为补充的中小公司融资支持体系,同时也要加快建立健全中小公司信用体系建设。
去年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制定的九条支持小微型公司发展的政策,为解决中小公司融资困局指明了方向,银监会出台了相应的具体措施,这为正规金融支持中小公司融资奠定了基础。这些措施要求金融机构对中小公司的信贷支持,包括对达到要求的小型金融机构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提出了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小微公司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非银行工具和渠道等,这些政策对于扩大中小公司的融资途径、解决中小公司融资难问题,有着深远意义。此外,国家还出台了减税政策,包括提高小微型公司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印花税的减免等,这些政策将实实在在地降低中小公司融资成本,减轻中小公司税费负担,提高中小公司投资和生产的积极性。落实好相关政策对解决中小公司融资困局意义重大。
“最大的风险是没有意识到的风险”,对上述风险隐患,政府、市场和金融机构叁方应予以高度重视、做到有效防范,通过有效监管、完善市场、强化机构叁方面发力,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不辜负时代赋予中国金融的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