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副行长冀光恒在2013年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年会上的主题演讲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中国保理业务的发展状况及未来展望
2013年10月29日
尊敬的杨天美九一厂制作、王主任、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并作为东道主,对各位领导、各界同仁以及媒体朋友莅临本次年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感谢!
2009年3月,保理专业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四年来,中国的保理业务实现了爆发式发展。2012年我国保理业务量达4,532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42%,再创历史新高,占全球保理业务总量的16.12%,出口双保理业务量全球第一、进口双保理业务量全球第四。同时,在规范经营和行业自律方面,通过保理专业委员会这一平台,较好地履行了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的职能,各界同仁更是摈除“门户之见”,携手融智、集思广益,取得了累累成果,先后颁布了《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公约》、《保理专业委员会保理业务数据统计和报送办法》、《信息交流工作规则》和《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等,初步营造了健康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这些成绩的取得,有赖于银监会、人民银行以及银行业协会的关心和指导,更离不开各家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
在此,我想与大家分享对于进一步做大、做强、做正中国保理业务的三点思考:一是中国保理业务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二是长风破浪,走有中国特色的保理发展之路;三是直挂云帆,助力中国实体经济。
首先,来看看中国保理业所面临的两个挑战与两个机遇。
保理在中国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业务的普及面逐步扩大,业界还有一批专业能力强、实务经验丰富的专家,在兢兢业业地领航中国保理业。可以说,保理业务在中国已从舶来品的初级阶段发展到中级水平,但要如何更进一步提升,我们面临着以下两大挑战:
一是法律制度、信用环境、监管体系尚需完备。
我国保理业务的法律基础主要是通过《合同法》中的相关债权让与条款来规范的。然而从实践来看,相关法律的规定针对性不强,不够清晰,使得在发生合同纠纷的仲裁、诉讼时均存在较大操作难度和不确定性。此外,业内缺乏公司赊销交易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对于应收账款等交易信用信息难以采集,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国保理业务的发展。
我们还关注到,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已出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对资本计量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精确计量各项业务的风险权重和资本占用,是各商业银行在未来资本约束更加严格的监管环境下必须面对的紧迫课题。但依据目前的内部评级法进行资本计量时,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品,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作为合格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降低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品的某项业务的违约损失率、预期损失和风险加权资产的数值,从而相应减少资本占用。但对与保理业务紧密相关的经债权人转让与银行的应收账款,是否能成为合格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办法》暂未提及,这将对保理业务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二是中国保理商的专业经营能力亟待提高。
保理业界的同仁应该都关注到,前期银监会下发的《对于加强保理融资业务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银行对保理融资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以防范融资风险。而究其原因,是有部分银行保理商借保理之名,续做流动资金贷款,放松了对保理融资的审查审批和过程管理,这一现象体现了中国市场对保理的“误会”和“误用”,更折射出部分银行保理商的专业能力不足。
保理业务是自偿性特征显著的贸易融资产物之一,对此,保理商应根据贸易特征,在贷前、贷中和贷后实施有效的业务评价和过程管理,还贸易融资以本来面目。但从现状来看,很大程度上仍受制于商业银行传统放贷的标准和要求,尚未全面建立符合贸易自偿性特点的保理业务信用评价、过程管理和预警退出机制。
这些问题虽然摆在眼前,但是 “办法总比困难多”,挑战也总是伴随着机遇,这些机遇在哪里?是否能紧紧抓住这些机遇?
首先,保理早已不是“养在深闺”的金融舶来品,通过保理产物助力实体经济,已成为社会共识。
2012年6月,商务部下发《对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下发后,仅仅半年,即截至2012年末,就有71家保理公司正式注册成立。而一个月前正式挂牌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政策也提出,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保理业务以及设立保理公司。
由此,未来中国保理市场上将有更多的生力军和参与者,业务量的大规模发展是可以预见的。
其次,电子技术的发展将大幅提升保理商的管理水平。
公司及供应链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急剧扩张,已势不可挡地促使保理业务的电子化发展,即保理商与公司、物流、电商平台等进行信息交互,通过对供应链成员间的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的有效整合,可实现网上无纸化保理服务的快速响应、供应链波动等各类风险的主动预见,既提升保理商的业务处理效率,还可通过累积的真实即时的贸易信息数据,为信贷决策提供关键性依据。
曾有人提出,在欧美国家,经营保理业务的绝大多数是独立保理商,独立保理商才能更专注和专业;而在中国,银行作为非独立的保理机构却经营着市场上绝对份额的保理业务,这一趋势最终将制约中国保理业的发展。那么中国保理市场,将何去何从?到底应该走一条怎样的壮大之路?这是我想与众位分享的第二个思考,即长风破浪,走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保理发展之路。
在《银行保理业务理论与实务》和《2012年保理产业报告》编撰过程中,我们课题组成员单位对中、外资保理商的保理业务经营、操作和管理构架等情况做了一个广泛、细致的调研,并与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进行了多方交流探讨。由此,大家有这样一个共识:中国有足够的市场容量,可以海纳百川,无论是银行保理商,还是商业保理公司,应发挥各自优势、更应取长补短,合作共赢。是否是独立的保理商并非根本性问题,根本在于能否提供符合市场需要的、符合赊销贸易特点的保理产物,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评价管理体系,建立专业人员队伍,配备先进的电子化管理系统,提供高效而专业的服务,同时具备较好的风险承担能力,成为市场信任的保理业务服务提供商,让保理真正“可理能保”。
中国保理业务之路要越走越宽,一定离不开中国实体经济的成长壮大、繁荣昌盛。所以,我的三点思考的最后一点是:直挂云帆,助力中国实体经济。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当前,世界经济正处于深入转型调整期,一些国家的债务危机压力短期内难以有效化解,世界经济低速增长的态势短期难以明显改善,不确定因素较多。而中国经济在今后一段时间还必须保持比较高速的增长速度,但是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中国经济需要经历一个艰苦但是成功的转型,而转型的关键在于如何为实体经济注入活力。对此,我们有义务与国家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并以我们的保理产物和服务,在国际贸易中,帮助中国公司勇敢、自信地走出国门,合理规避进口商信用风险,维护正当权益;在国内贸易中,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真正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型,从“政府驱动型”向“自我修复型”的转变。
此时此刻,当我们在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里相聚欢庆的时候,我们更清晰地知道中国保理业务规范发展、广泛运用、持续创新和不断完善的征程才刚刚开始,还有大量的推广普及工作等待我们去实施,还有很多难题等待我们去攻关,还有很多空白领域需要我们去填补。我们相信,在各级监管部门的引领和关心下,在各界中国保理服务提供商的积极参与下,中国的保理业务秉承国际惯例和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做大国内市场、树立国际地位、服务广大公司。
我们愿与各位一起,以此次《银行保理业务理论与实务》和《2012年保理产业报告》出版发布为契机,继续谱写“金融创新助力实体经济”的新篇章”!
谢谢大家,并预祝本次发布会顺利召开及《银行保理业务理论与实务》和《2012年保理产业报告》的成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