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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在2013年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年会上的讲话

编辑: 发布时间:2013-10-29 作者: 来源: 浏览:2448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3年10月29日

各位来宾,上午好!
    近年来,我国保理业务作为一项专业性贸易金融业务发展平稳,积极支持实体经济需求。在这一业务模式下,中小公司通过向银行出让其在赊销贸易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优化盘活资产,并借用买方信用,获得信用增级,获得稳定的资金融通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保理业务不断探索服务创新,持续强化对真实贸易的全流程管控,努力实现对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效把握。同时,保理业务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也提出更加精细化的要求,一是在业务评估阶段除考察借款人本身资信和对基础交易合同的履约能力之外,还需对买方的付款能力和付款意愿等进行调查与评估;二是在融资发放前,必须严格审核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买卖双方历史履约纪录,融资金额应依据卖方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进行匹配发放;三是在融资后,需要对融资申请人开立专门的保理业务回款账户,用以监管买方回款;四是出现预警信号,必要时暂停后续融资的发放,并采取相应的保全及追索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的不断深化,中国保理市场仍然需要更加丰富的创新、更加专业化的管理、更加扎实有效的风险控制。从监管层面,也必然需要制定出台更加清晰明确的制度法规,引导和推动这项业务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行业自律和自我规范也是实现有序发展、市场化进步的重要保障。
    下一步,银监会还将从鼓励和促进的角度出发,在商业银行开展保理等贸易金融业务中涉及的风险监管、金融创新等方面加强研究和立法,以推动该类业务健康稳定发展,使其在当前经济转型中发挥出更大的助力作用。
    最后,祝贺本次年会顺利举行,以及《2012年中国保理产业发展报告》、《银行保理业务理论与实务》成功发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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